美國加州有毒物質管制局(DTSC)于2010年6月23日公布一項法規草案,旨在提升消費品安全。這項法規包括三個關鍵階段,即確定需要關注的化學品及優先控制次序,對消費品使用的替代物質進行評估,以及重新設計要求。
挑戰:
在首先的優先次序制定中,加州有毒物質管制局將確定哪些化學品需要關注、優先控制,以及含有這些化學品的產品。其程式與REACH法規的高度關注物質(SVHC)確認程式類似。如果消費品發生修改配方、重新設計或物質替代,生產商應在產品首次銷售、為銷售或推廣供貨或進口至加州之日起30天之內通知加州有毒物質管制局。
需要優先控制的產品將進入第二階段,由生產商對替代物質進行評估,尋找更安全的替代物質。評估工作應由合資格的第三方評估機構或合資格的內部評估人員負責進行。
在第三階段,加州有毒物質管制局將采取相應的法規措施,解決生產商在替代物質應用過程中出現的其他問題,并敦促生產商設計更安全的產品。這一措施將適用于在加州銷售的所有消費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