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明報報道,創辦服裝品牌Bossini的香港紡織商人羅定邦離世14年,其遺產惹來后人興訟,法庭去年7月裁定其次子羅蜀凱不可獨占先父約3億元(港元,下同)遺產,他只能以遺產執行人身份代其它家人打理,法庭17日再頒令他須就案件向大部分弟妹及侄女支付八成半訟費。
涉案遺產達10億元,根據羅定邦于1996年4月立下的意愿書,他要求次子羅蜀凱全權管理其遺產,但說明遺產須分3份,一份給予羅家后人發展、一份行善,余下一份給予流亡海外仍未回歸的兒子。羅定邦同年病逝,享年86歲。
昨日香港高院法官林文瀚頒下訟費命令,指羅蜀凱打官司為個人利益,而非中立地澄清執行人角色,因此敗訴的羅蜀凱須向三妹羅嘉穗、四、五及六弟羅家寶、羅家圣及羅家駒、以及羅家寶長女羅穎怡支付85%訟費;至于在案中保持中立的羅定邦另兩兒子羅樂風與羅家添、外曾孫Ryan Or及律政司,訟費則可由遺產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