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雇傭條例》,屬法定假期的年初一至年初三和中秋節翌日,如適逢是星期日,將提前一日即星期六補假。但現時很多公司只是五天或五天半工作 ,有關的雇員變相少了一天或半天假期。因此勞工處作出新的補假建議。
據香港明報新聞網報道,香港勞顧會一致同意若公眾假期與星期日重疊,將于下一工作日補假,新安排最快可望于2013年落實。
勞工顧問委員會舉行會議,討論有關公眾假期的補假安排,委員會一致同意就農歷新年和中秋節假期,實行在下一個工作日進行補假的安排,會將建議提交給政府研究,最快可望在2013年落實。
委員會的資方代表、工業總會副主席劉展灝表示,資方不反對有關安排,認為這個安排不會經常發生,相信不會令任何一方有明顯得益,但實際上要視乎雇主方面如何計算假期安排。
委員會的勞方代表、公務員工會聯合會主席梁籌庭說,今次的建議是勞方爭取的成果,長遠希望政府連星期六的公眾假期,都能夠在下一個工作日進行補假,因為香港有不少行業已經實施五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