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清晨新口岸國際中心的爆炸事件是由餐館內的冰箱重啟發出火花,遇到可燃氣體引發爆炸所致。
消防局副局長余頌顯在分析事故原因時說,出事餐館所改裝的四條石油氣接管中有一條破損導致氣體外泄,而現場兩個冰箱不斷重新啟動發出火花點燃氣體引發爆炸。余頌顯呼吁,餐館應遵守特區政府存放石油氣規定,且石油氣接管應定期妥當保養,以確保安全。
特區政府民政總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表示,民政總署稽查人員早在去年10月15日在此次出事的餐館巡查時,發現其廚房內存放有11罐石油氣,已將其列入違規之列,處罰程序至今仍未結束。而爆炸事件發生后,消防人員發現這家餐館存放有13罐石油氣。譚偉文強調,將就餐館存放過量石油氣等易燃氣體加強巡查,特區政府將與法律部門跟進此事件,視情況考慮是否需要加強對這家餐館的懲罰。
目前,澳門特區現存法例規定商用石油氣最多可存放4罐,而對存放過量石油氣的商戶可處以罰款15000至30000澳門元。
澳門新口岸國際中心26日7時02分發生一宗煤氣外泄爆炸事故,造成13人受傷,其中1人傷勢較重。爆炸事故造成澳門的電力、電信、交通等公眾服務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