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3日從廣東省司法廳獲悉,《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在廣東省實行合伙聯營試行辦法》和《內地律師事務所向香港律師事務所駐粵代表機構派駐內地律師擔任內地法律顧問試點工作實施辦法》(簡稱“兩個辦法”)已正式發布,并于今年9月1日生效實施。
廣東省司法廳律師管理處處長陳建表示,[意大利公司注冊]粵港澳律師業此次先行先試的合作有助于中外客戶獲得更便捷、高質的跨境法律服務。
據陳建介紹,“兩個辦法”的出臺,是貫徹落實CEPA補充協議中的相關開放措施,根據國家司法部的授權組織起草和制定的,是廣東省司法廳進一步密切粵港澳律師業合作推出的重要舉措。
據介紹,將允許香港、澳門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在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分別派出律師和出資,以合伙聯營形式共同設立律師事務所,合伙聯營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按照法律規定的范圍為中外客戶提供境內外法律服務!秲鹊芈蓭熓聞账蛳愀勐蓭熓聞账v粵代表機構派駐內地律師擔任內地法律顧問試點工作實施辦法》具體規定了內地律師事務所和派駐擔任內地法律顧問的律師條件及備案審查程序。
陳建說,“兩個辦法”有利于內地與香港、[法國注冊公司]澳門律師事務所加強業務合作,更好地面向中外客戶提供便捷和高質量的跨境法律服務,共同促進內地與香港經貿交往合作;有利于內地與香港、澳門律師事務所相互學習和借鑒,共同提升律師服務專業水準和國際競爭能力,推動三地律師業共同繁榮;有利于密切內地與香港、澳門律師業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