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從年初開始起草被稱為 “十二五”時期“種業新政”的改革文件,至今仍在相關部委之間打轉轉,牽頭方農業部不得不通過修改準入門檻的方式“曲線救國”。
本報獲得的該文件最初意見稿顯示,上述新政的核心內容在于徹底剝離科研育種事業單位與種子企業之間的關系,具體來說,一是財政資金不再投入前者的競爭性研發項目,二是支持和引導種子企業兼并重組。
來自農業部的知情人士透露,由于前者涉及科技經費下撥權和事業單位改革,在部委利益分野下至今進展緩慢,農業部擬先行以修改生產經營許可證的辦法,來敦促種子企業兼并重組。
按照該辦法,雜交水稻和玉米(2342,7.00,0.30%)種子企業注冊資本從500萬元提高到3000萬元,一體化農作物種子企業則從原來的3000萬元提高到1億元。該辦法實施后,目前全國8700多家種子企業預計將有逾九成被迫出局,幾乎全是中小企業。
中國農科院作物所研究員佟屏亞評價稱,這種通過行政命令和手段、憑借一紙文件想徹底改變中國種業現狀格局的做法,看起來是“快刀斬亂麻”,實際上顯失公平。
政策難產
“種業新政”的全稱為《關于加快推進種業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
今年5月,上述農業部知情人士曾向本報透露,國務院將于8月推出該《意見》,由農業部負責牽頭起草。
由于文件內容涉及到國家多個主要部委,按照國務院的安排,從年初開始,中農辦、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農業部、科技部和教育部等多個部委就都成立了專門的領導小組,聯合商討文件的相關內容。
該《意見》事關中國種業改革的一些重大政策,例如國家將通過稅收、信貸、科技項目激勵等優惠政策支持種子企業發展,并“在重點培養5-6家大型種子公司的基礎上,通過兼并和重組等市場手段,最后實現國內大中型種子生產企業不超過50家的局面”。
《意見》還明確,將調整國家科研單位和種子企業在國家農業技術研發體系中的分工和定位。具體是,“經過3-5年的過渡,國家公共財政資金將不再向公益性科研單位投入競爭性的育種科研研發項目”,“3年過渡期內將徹底剝離依托于公益性農業科研單位和大學的種子公司”。
不過,由于多部委利益之間的沖突較大,特別是《意見》中涉及到科研機構改革方面受阻最大,導致其被迫一再推遲出臺。本報上月在農業部的一次內部會議上獲悉,韓長賦部長曾表示上述《意見》將于年底推出。
但就目前來看,種業新政推出仍無明確時間表。為此,農業部準備先行以修改種業準入門檻的辦法,來敦促種子企業兼并重組,并將于近期對外發布經過重新修訂的《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大幅度提高了種子企業的準入門檻,特別將雜交水稻和玉米種子的生產和經營企業注冊資本從原來規定的500萬元提高到3000萬元,責成由省級種子管理站負責審批;將育繁推一體化農作物種子經營企業的注冊資本從原來的3000萬元提高到1億元,由農業部自身把關,并同時規定,固定資產比例都不得低于50%。
中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主任夏敬源表示,國內注冊資本在3000萬元以上的種子企業僅有200多家。如果按照新 《辦法》的規定,將有超過97%的中小種子企業被淘汰。
種業現狀
據統計,國內獲得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子企業現有8700多家,擁有知識產權的不足100家,具有產業化能力的不足80家,但在市場上從事種子經營的代理商卻高達18萬家。
而在上述種企中,有30%存在有無證經營、仿冒種子、套牌種子等違法行為。國內經營玉米和水稻的種子企業規模最大、數量最多,違法現象因此也顯得最為突出。
去年下半年到今年春季,農業部在各地市場檢查時發現了違規銷售的轉基因玉米、水稻種子,而追蹤的結果是,有的育種企業或育種家在參加國家品種試驗、審定、登記時,是以非轉基因種子的名義申請并獲準通過的。由于品種審定制度存在漏洞,致使違規轉基因玉米和水稻種子順利進入市場。
在很多業內人士看來,種子企業——特別是玉米、水稻,準入門檻過低,是導致中國種業現狀的主要原因之一。按照現行《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注冊資本500萬元的種子企業可以在省級范圍內生產經營種子,注冊資本100萬元就可以代理銷售種子。
佟屏亞告訴本報,中國目前有大約90%的種子企業都在做玉米經營,而所謂的“大型”種子企業僅占國內市場份額的30%~40%,大多數種子市場份額集中在中小企業手里。
更重要的是,目前國內90%的農作物品種都是由科研院所來完成的,而國外農作物品種研發70%是由種子企業自身完成的。佟屏亞告訴本報,中國種質資源和育種人才都集中在科研院所或高等農業院校,具有研發功能的種子企業只有100多家,即便是幾家上市的大型種子企業,推出新品種主要依靠購買。
早在10年前,國務院頒布的《農業科技發展綱要(2001-2010)》就已經明確,具有面向市場能力的農業科技機構,“應逐步轉變為科技企業或進入企業”。但至今這一科研體制的現狀仍沒有改變,政府方面每年的種業研究資金也基本都投向國有科研教學單位。
據佟屏亞介紹,2000年以來,僅玉米品種相關部門就審定了4000多個,其結果是85%以上的審定品種都沒有推廣價值。造成這種結果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品種審定制度存在漏洞,另一方面還是舊的科研體制在作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