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整治手機“吸費”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通信管理局及三大基礎電信運營商加強監督管理,關鍵要嚴格規范手機內置軟件,增值業務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各類“吸費”軟件,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用戶合法權益。
由于手機“吸費”陷阱的存在,不少用戶在不知不覺中遭受了話費損失。此次聯合下發《通知》,對手機“吸費”進行整治,業內認為,這次“來勢兇猛”的整治首次上升到全國性,工作涉及到手機“吸費”灰色鏈條上幾乎所有相關主體,將有助于保護消費者利益。
灰色鏈條相互勾結
記者從河南省工商部門了解到,手機“吸費”手段有三種:一是發來短信提示有增值業務,但未經用戶二次確認即訂制成功,用戶被“強行訂制”、“強行消費”;二是只要開機、關機或者無意中碰到某個鍵盤,手機就產生費用;三是手機內置定時發送程序,定時向外撥打電話或發送信息,扣除費用。
要說整治手機“吸費”的規定從來就沒有停止過,早在2006年,原信息產業部就要求用戶服務申請后,需要進“二次確認”,可是并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清除,甚至“吸費陷阱”越來越多。
河南省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相關人員表示:一方面,手機用戶規模的不斷擴大和對增值業務的需求程度增加,形成了巨大的利益市場,吸引一批又一批的參與者,另一方面通信運營商在扣費監督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未嚴格按二次確認扣費的規定扣費。
中國通信業知名觀察家項立剛認為:“之所以產生吸費,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內容服務商、應用服務商和手機廠商形成利益合作關系,形成了一個利益鏈!箝T’內置軟件被植入手機當中,消費者一開機,或者調用某個軟件,就會產生費用。”
查源頭抓元兇
手機“吸費”,吸掉的不僅是消費者的資費,還吸掉人們的安全感、信任感。
手機“吸費”陷阱越來越多,技術越來越先進,從“暗阱”變為“明阱”,可是多年來從沒見哪個運營商為此受到處罰,也沒見哪個負責人受到查處。
2010年9月17日,就曾有過“吸費”問題整治情況的報道,聲稱“所抽查的增值業務99%收費正常,整體情況良好”,有知情者卻稱:運營商底下的人和手機廠商勾結得太厲害,只有那些沒有關系、不知道抽查消息的才會被查出來。也就是說,運營商乃至相關職能部門里的“內鬼”,讓一次又一次的整治行動都撲了空。
項立剛表示:“廠商和服務商真正要想把‘獵物’捕到手,最終實現還得經過通信運營商,通信運營商如果不幫忙扣費,縱然就是埋下再多‘陷阱’也無濟于事。如果‘元兇’不揪出來,不僅‘吸費’者可以與工信部門打游擊,而且其他各種違法、違規行為都可以輕易地逃避打擊。”
整治焦點
《通知》對手機內置軟件提出了新要求:手機生產商在申請進網許可時要提交芯片商、軟件開發商及軟件版本等信息備查。工信部將對手機內置信息進行抽查,發現問題的企業將嚴肅處理。
手機廠商也就是通過在芯片和軟件上的“后門”進行肆無忌憚地扣費。
其實工信部非常重視手機“后門”內置軟件吸費的現象,每年都會對一些地市的山寨手機進行抽查。此次整治的重心就是手機的內附軟件。
河南省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相關人員表示:手機內附軟件處置好了,也就不會存在手機亂扣費現象,這需要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對手機生產商、軟件運營商、通信運營商加強監管力度,各自清查自己的環節,各自負起各自的責任。
“還應當加重處罰違規企業力度,鼓勵用戶舉報,實行舉報有獎。”有業內人士認為。
河南省國基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樂表示:“從目前看,服務提供商違規受罰后利益所得遠大于受損等現象,手機付費業務屬于新興市場,還處于初級發展階段,存在相關立法缺失、欺詐認定過程復雜、同時服務商違規成本過低等一系列問題,形成用戶不易察覺、維權流程復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