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夏季,一把防紫外線的傘是許多女性外出的必備品之一。但市消協昨日發布的比較試驗結果顯示,市售的號稱具有防紫外線功能的晴雨傘中,有近三分之一的產品并不具備該功能,涉及ELLE、拉貝爾等品牌和屈臣氏等生產企業。市消協表示,這種行為涉嫌虛假宣傳。
此次比較試驗的25個品牌的晴雨傘全部標稱具有防紫外線功能,其中有8個樣品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占樣品總數的32%,部分制傘企業甚至用普通雨傘冒充防紫外線產品。據專家介紹,造成該結果的原因一是為了降低檢測成本,在原材料進貨時不進行質量把關;二是生產企業對防紫外線產品概念不清,對標準的相關要求不了解;三是個別企業以假充真,使用不具備防紫外線功能涂層的面料甚至普通雨傘面料冒充防紫外線面料,欺騙消費者。
記者注意到,這些不合格產品中不乏高價貨,如長安商場銷售的標價316元的“Happy rain”五折純色手開傘,莊勝崇光百貨標價220元的“拉貝爾”短傘,王府井[42.36 -1.81% 股吧]百貨大樓標價350元的“ELLE”短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