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日前發布《關于促進網絡購物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保護網購消費者合法權益,要求利用網絡平臺從事經營活動的個人實名注冊,具備條件時對網絡銷售個人逐步實施工商登記制度。
《意見》指出,各級商務部門將完善服務與管理體制,力爭到“十二五”期末網絡購物交易額達到我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5%,部分電子商務發展起步較早的地區達到10%左右。
為實現上述目標,商務部門將采取五大措施:培育網絡市場主體;拓寬網絡購物領域;鼓勵線上線下互動;重視農村網絡購物市場;完善配套服務體系。推進網絡基礎服務規范統一,促進第三方在線支付業務健康發展。
此外,《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將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各級工商機關將抓住網絡交易平臺這個重點,特別是抓住轄區內開辦的影響范圍大、交易頻率高的網絡交易平臺,以其為突破口,加強監管,規范網絡交易行為。
記者29日從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了解到,工商機關將對網絡經營主體開展一次全面普查,并建立起網絡經濟戶口。“通過對網絡經營主體開展全面普查,并建立網絡商品和服務經營主體經濟戶口是實施監管的基礎。”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說,這已列為近期各地工商機關需要抓好的重點工作之一。
《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于2010年6月1日正式頒布,是我國第一部規范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行政規章。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