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近日批復的《秦皇島市旅游產業用地改革試點方案》指出,要探索旅游產業有關用地分類管理政策,探索農民利用集體土地參與旅游開發、分享收益的模式。
方案明確,對符合規劃、用地面積較小、[英國公司注冊]不涉及占用耕地的鄉村旅游用地,探索實施差別化用地管理方式。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政府、旅游開發者、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人的收益分配機制,讓農民“不失地,不失業,不失居”。對依法批準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在嚴格監管的前提下,探索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自主開發旅游項目,或采取入股、聯營、租賃等方式參與旅游開發經營。依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在不改變所有權、用途和不破壞耕作層的前提下,鼓勵農村集體和農民以多種方式利用集體土地參與旅游項目開發。落實節約優先戰略,探索促進旅游產業轉型升級的用地政策,探索旅游產業發展與城鎮發展、[英國注冊公司]新農村建設相互促進、相互融合的新模式。
秦皇島市旅游產業用地改革試點期限為2013年至2018年,分3個階段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