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9日聯合下發未來3年支持創業就業稅收政策,其中失業人員自主創業每戶每年可最高減稅9600元,企業每吸納一名失業人員就業每年可最高減稅5200元。
此次新出臺的政策主要從鼓勵自主創業和吸納就業兩方面給予稅收優惠,將現行政策優惠期延長3年至2016年12月31日,[注冊汶萊公司]并擴大了受益人群范圍,取消了行業限制,并加大了減稅力度。
受益人群由原先下崗失業人員和城鎮少數特困群體,擴大到所有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零就業家庭、低保人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