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聯合下發了《關于繼續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眾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費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為支持甘肅省重點群體和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注冊薩摩亞公司]促進社會穩定,經省政府批準,6月17日,記者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聯合下發了《關于繼續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眾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費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規定,我省將繼續在稅收上對相關人員創業等給予支持。
《通知》明確規定,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人員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價格調節基金和個人所得稅。
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薩摩亞公司注冊]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一年以上且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價格調節基金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5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