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改善和增強產糧大縣財力狀況,調動地方政府積極性,2011年中央財政將安排225億元獎勵產糧大縣,比上年增加15億元。
2005年我國出臺了產糧大縣獎勵政策。實施該項以來,中央財政一方面逐年加大獎勵力度,一方面不斷完善獎勵機制。據農業部政策法規司官員介紹,為鼓勵地方多產糧、多調糧,中央財政依據糧食商品量、產量、播種面積各占50%、25%、25%的權重,結合地區財力因素,將獎勵資金直接“測算到縣、撥付到縣”。對糧食產量或商品量分別位于全國前100位的超級大縣,中央財政予以重點獎勵;超級產糧大縣實行糧食生產“誰滑坡、誰退出,誰增產、誰進入”的動態調整制度。該項政策為確保我國糧食實現“七連增”起到了關鍵作用、
在重獎產糧大縣的同時,自2008年起,中央財政又增加了對產油大縣的獎勵,具體方法是,由省級人民政府按照“突出重點品種、獎勵重點縣(市)”的原則確定獎勵條件,國家財政給予重獎。該項政策實施3年來,全國共有900多個縣受益。
農業部政策法規司官員表示,目前今年中央財政新增糧食風險基金預算40億元并已下撥到省,用于繼續取消糧食主產區糧食風險基金地方配套。加上2009年和2010年已逐步取消的58億元,中央財政通過3年全部取消了糧食主產區的糧食風險基金地方配套,今后主產區糧食風險基金249億元將全部由中央財政補助,每年減輕主產區財政負擔9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