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境外中資企業和機構在員工管理方面的指導,近日,商務部會同外交部、國資委和全國工商聯聯合發布《境外中資企業(機構)員工管理指引》。
《指引》提出,企業開展對外投資,要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國內人員的派出,盡量多為當地創造就業機會,開展屬地化經營。同時,要認真了解和研究我國與東道國的法律法規,用法律規范用工行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
《指引》提醒,企業派出人員應有合法的出入境手續和工作許可;要重視派出人員的語言能力建設,加強對派出人員進行有關外事紀律、涉外禮儀、東道國社會概況、法律法規、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等培訓;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招聘當地員工,為雇員提供合法的工資待遇、社會保險和勞動保護。
《指引》要求境外企業建立與雇員日常溝通機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分歧或糾紛;要加強與東道國政府有關部門、行業組織的聯系,聽取其意見和建議,如發生勞資糾紛,應及時向東道國有關部門通報并尋求援助。
據商務部統計,2010年,中國非金融類的對外直接投資590億美元,同比增長36.3%。在開展跨國經營過程中,境外中資企業(機構)雇用的當地員工比例不斷增大。截至2009年末,我國境外中資企業(機構)就業人數達97萬人,其中雇用外方員工43.8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