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日前出臺《關于加快我市金融服務外包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為成都“西部金融中心”建設提速。成都將通過優惠、補貼措施,使金融服務外包企業在2015年聚集到60家,從業人員5萬人,全市金融服務外包業務總額當年達到100億元人民幣。
據悉,成都對金融機構剝離中間業務或后臺業務,并在金融服務外包產業園區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金融服務公司的,給予該金融機構一次性獎勵400萬元,同時給予其新設立的法人金融服務公司200萬元啟動資金補貼。
對本地金融機構將中間業務或后臺業務外包給本地法人金融服務外包企業,以及本地法人金融服務外包企業承接境內金融機構業務的,連續3年按合同結算金額的2%給予金融服務外包企業獎勵;對本地法人金融服務外包企業承接境外金融機構業務的,連續3年按年出口額的4%給予金融服務外包企業獎勵。每戶企業或機構每年最高可獲得達100萬元的獎勵。
此外,成都還對入駐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金融服務外包企業,在成都繳納的營業稅、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等“三稅”之和在500萬元以上的,按其“三稅”之和對成都實際貢獻的50%給予扶持;在300萬元-500萬元的,按實際貢獻的30%給予扶持;在100萬元-300萬元的,按20%給予扶持。扶持期限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