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指出,中國在公共采購競標流程的9個環節中均存在不透明性,執行、監管均存在不規范性。建議深化中國公共采購競標系統改革。
但調查方僅將該調查和訪問指向醫療器械、信息與通信技術及風電設備等行業,并且未列舉其間任何企業的具體信息和相關數據。
“我們發現相關問題在此三個行業表現最為突出且典型”,中國歐盟商會主席戴杰(Jacques de Boisséon)說,“過去一段時間內,這三個領域中,歐盟企業在中國公共采購市場份額變化相對更大。”
《報告》對整體公共采購市場的定義為:中央政府、中央下屬各級政府和其他公共實體以及國有企業和地方機構舉行的,并且相關項目被視為涉及公共利益或使用公共資金的招標。
中國歐盟商會援引經合組織研究表示,公共采購平均占據一國GDP的比重約為12%-20%,而這一數據在非合組織國家往往更高。因此,《報告》估算中國公共采購市場約為7萬億人民幣。這顯然是一個歐盟企業難以舍棄的巨大市場。
但戴杰表示:“由于重復的政策法規以及差強人意的政策執行,現在在華歐盟企業與價值逾一萬億美元的市場無緣。”在對《報告》的闡述中,戴杰指出,外資較本土企業較晚得知招標信息、無法得知評標結果的具體信息、沒有合適的競標后申訴程序,這些是調查和訪問中發現的最為突出的問題。
中國歐盟商會公共采購工作組主席范克高夫(Gilbert Van Kerckhove)曾作為北京奧運會首席經濟顧問。“這也是我參與《報告》相關工作的原因”,范克高夫說。《報告》認為,三峽大壩、鳥巢等其他奧運場館、高速鐵路網絡建設等項目,并未被列入中國的政府采購范圍。
范克高夫表示,《報告》的目的并非抱怨歐盟或其他外資企業無法獲取更多中國公共采購市場份額,而是推動中國公共采購相關法律框架及政策、執行的進步。他認為,“不公平的商業環境不僅僅對外資企業不利,也會影響中國公司。”
4月21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洪磊表示,中國的政府采購制度仍處于初創階段,目前僅限于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的采購行為。政府采購法實施以來,相關采購活動的透明度和規范性較高。因此,盡管與歐美發達國家相比,中國的政府采購存在著管理范圍較窄、規模較小等特點,但中國的政府采購始終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中國歐盟商會4月20日發布調查報告稱,中國的公共采購市場既不夠透明也不夠規范,醫療器械、信息與通信技術及風電設備這三個行業情況尤其如此。
這份名為《中國的公共采購:歐盟企業在中國參與公共采購合同競標的經驗》的報告(下稱《報告》),源自中國歐盟商會2010年下半年對歐盟企業在華參與公共采購合同競標經歷的調查與訪問,報告還對比了中國企業在歐盟公共采購市場的參與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