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沒開聽證會,也沒通過媒體宣布,只是通知出租車公司,讓出租車司機把車開到技術監督局‘調表’(指調整計價標準)。”重慶市一位出租車司機對記者表示。
記者昨日在該市一家出租車公司內,看到了本次漲價的文件及通知。
這份由出租汽車公司下發的調價通知稱:本次計價器調整內容是,“1.起步價將由現在的5元調至8元(不再收取3元的燃油附加費);2.等時費將把低速與等時合并計算收費;3.每公里運價將由現在的1.2元調整至1.8元”。
該通知還稱:“調整后將適度緩解堵車難的問題,下一步運管局將啟動新的運價調整機制。”
本報記者還獲得了一份重慶市物價局有關本次調價的文件的復印件。名為《關于理順出租汽車運價結構有關問題的通知》(發布時間為4月18日)稱,本次調價的原因是“為維護出租汽車經營者和乘客的合法權益,解決出租汽車的部分歷史遺留問題,促進出租汽車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該通知稱,本次調價得到了該市政府的批準,自5月5日起執行。
當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師稱,《價格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制定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建立聽證會制度,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主持,征求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論證其必要性、可行性。該條款中使用的是“應該”二字,而不是“必須”,這就表明這是一個非強制性的條款,因此地方政府可以選擇開聽證會,也可以選擇不開。
不過當地也有聲音稱:“聽證會至少能代表一種姿態和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