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互換是一種服務于雙邊實體經濟的金融安排,其目的在于促進雙邊貿易發展,規避金融風險,降低融資成本和出口成本。貨幣互換并非嚴格意義上的貨幣國際化步驟,但卻是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的突破口。
自金融危機以來,人民銀行已與中國香港地區、韓國、馬來西亞、白俄羅斯等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央行及貨幣當局簽署了貨幣互換協議。對外經貿大學金融學院院長丁志杰認為,隨著人民幣國際化的發展,人民幣應該說可能成為主要的儲備貨幣。
丁志杰指出,未來,不僅發達國家貨幣,新興市場國家貨幣也會進入儲備管理者的視野,如南非的南特、巴西的雷亞爾、俄羅斯的盧布都在一定領域內被看好。
4月中旬,出席第二十三屆國際貨幣與金融委員會部長級會議時,針對國際貨幣體系改革問題,人民銀行副行長易綱曾表示,長遠看,應積極研究改進國際貨幣體系的框架和原則,儲備貨幣多元化,特別是擴大特別提款權(Special Drawing Rights,簡稱“SDR”)的代表性以客觀反映世界經濟格局、更好地發揮其潛力,是一個值得探討的方向。
近日,人民銀行透露,5月6日,該行與蒙古國中央銀行在烏蘭巴托簽署了金額為50億元人民幣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旨在促進雙邊貿易發展和為金融體系提供短期流動性。協議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
在簽字儀式上,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表示,中蒙雙邊貨幣互換協議的簽署標志著中蒙兩國央行間的合作關系走上新臺階,同時也有助于兩國金融市場穩定,有助于促進雙方貿易和投資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