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逃的腐敗分子是怎樣把巨額財產轉移到境外的?央行反洗錢部門一直在進行深入研究。前天,央行網站刊發名為《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的報告精簡版本。該報告由央行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課題組完成,完成時間為2008年6月。
從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以來,外逃黨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國家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以及駐外中資機構外逃、失蹤人員數目高達1.6萬至1.8萬人,攜帶款項達8000億元人民幣。
轉移資金數目只能估計
報告指出,中國官員因經濟犯罪外逃始于上世紀80年代末。近年來外逃的腐敗分子及其轉移至境外的資金究竟有多少,至今還沒有一組公認的數字,只能根據各方報道勾畫出大體狀況。
報告引用中國社科院的調研資料披露: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外逃黨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國家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以及駐外中資機構外逃、失蹤人員數目高達1.6萬至1.8萬人,攜帶款項達8000億元人民幣。
北美成外逃主要目的地
近年由官方媒體曝光的腐敗分子外逃或將資金轉移境外的典型個案不勝枚舉。這些犯罪嫌疑人潛逃境外的目的地主要集中于北美、澳大利亞、東南亞地區。
具體來說,涉案金額相對小、身份級別相對低的,大多就近逃到我國周邊國家,如泰國、緬甸、馬來西亞、蒙古、俄羅斯等;案值大、身份高的腐敗分子大多逃往西方發達國家,如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荷蘭等;一些無法得到直接去西方國家證件的,先龜縮在非洲、拉美、東歐的小國,伺機過渡;有相當多的外逃者通過香港中轉,利用香港世界航空中心的區位以及港人前往原英聯邦所屬國家可以實行“落地簽證”的便利,再逃到其他國家。
建議加強監測敏感行業
報告指出,人民銀行在監測思路上以“獲取非法資產”和“向境外轉移資產”階段為監測重點,依托并充分利用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數據庫,加強對重點地區、敏感行業、特定人群和特定消費方式的監測,同時將自主分析和協查分析相結合。
報告建議相關部門應建立合作安排或工作機制實現信息共享,建立反腐敗機構互派特派員制度,海關建立反洗錢相關數據查詢、通報機制,建立與國外情報機構的交流等方式,完成反洗錢監測任務。
央行報告所提監測建議
重點監測地區
1.中國周邊及鄰近國家:泰國、緬甸、新加坡、馬來西亞、蒙古、俄羅斯等;
2.發達國家: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荷蘭等;
3.非洲、拉美、東歐等一些反腐法制不健全或與我國未簽署引渡協議的小國(往往被作為跳板):如斐濟、厄瓜多爾等;
4.主要中轉地區:香港、澳門;
5.離岸金融中心:如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薩摩亞、百慕大等
敏感行業
1.金融業
2.壟斷性國有企業
3.交通、土地管理、建筑等行業
4.稅收、貿易、投資部門
特定人群
1.紀委、公安、檢察院等部門的協查名單
2.各級黨政機關的領導干部及其近親屬
3.敏感行業領導人、部門經理、財務人員及其近親屬
4.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近親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