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政府研究審議了《深圳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及試點方案。深圳計劃今年虛擬試行,明年開始實際操作。這一在歐美發達國家廣泛應用的制度,將引導企業主動節能減排。
排污權交易是指政府將環境容量作為一種有價值的資源,量化成具體排污指標,進行產權確認和分配,由交易主體通過公開交易市場,對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權進行買賣的活動。業內人士指出,推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是用環境容量倒逼產業結構調整,倒逼企業進一步優化升級。
近年來,北京、重慶、山東、江蘇、河南、湖南、山西等地先后開始推行排污權交易的試點。在排污權交易開展較早的浙江嘉興、紹興兩地,市場已經初具規模,至今共完成交易1500多筆,交易金額逾3億元。
據了解,排污權交易最早出現在20世紀90年代的美國,由于深受酸雨之害,美國《清潔空氣法修正案》中首次規定將二氧化硫排污權作為商品,在主要污染源的火電行業內部進行買賣。據了解,在交易實施的15年內,美國二氧化硫排放總量下降了40%,而減排的成本只相當于預期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