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以下簡稱《社保法》)實施一周后,北京市朝陽區率先出臺就業人員跨省轉出細則,其中規定,養老險轉出欠費時間不計入繳費年限。
按照《社保法》的規定,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記者昨日從北京市朝陽區人保局獲悉,朝陽區日前已率先出臺養老保險跨省就業人員轉出細則,其中規定,未補齊的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其時間將不計入繳費年限。
據悉,對于參保單位在朝陽區的就業人員,若轉到外地參加工作,其在京養老保險關系也能轉出接續。根據朝陽區的規定,在京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若有欠費,轉出前須辦理還欠,如果沒有還欠,則欠繳時間將不能計入累計繳費年限,對在異地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也會有一定影響。
參保人員在京養老保險轉出需要由參保單位在朝陽區社保網站上預約取號,到社保中心收繳大廳辦理,并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交給參保人員,參保人員到新就業地申請辦理轉入手續,外地接收的社保經辦機構發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函后,市社保部門將錄入新就業地開戶銀行、郵寄地址等信息,隨后辦理基金劃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