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民政部獲悉,中央財政日前下撥了2011年度孤兒基本生活費中央補助資金,提高了對東、中、西部的補助標準。分別由2010年的每人每月180元、270元、360元提高到200元、300元、400元。補助資金總額為25億元,將有65.5萬名孤兒從中受益。
去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下發,要求在全國范圍內建立孤兒保障制度。
截至目前,全國已有27個省份確定了當地最低孤兒養育標準,兒童福利機構集中養育的孤兒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散居在機構外、與祖父母等親屬一起生活的孤兒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除中央補助的部分外,資金均由各級地方財政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