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金融國資委,又聞“樓梯響”。
“在第四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召開前,可能會討論成立金融國資委的議題。”一位接近財政部的人士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透露。
有接近匯金的人士則表示,目前財政部會同國資委、匯金等多個部門正在研究草擬組建金融國資委的具體方案。
一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對記者證實,在《金融業發展和改革“十二五”規劃》(下稱《規劃》)討論時,確實提出了由財政部金融司和匯金共同組建金融國資委的動議。但目前各方存有爭議。
成立“金融國資委”事關中國的金融國資管理體制改革,業內在關注匯金是否獨立的同時,對于未來的金融國資委如何找準定位、完成監管使命,尚存疑問。
全能監管機構
成立金融國資委的構想由來已久。在第三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前,財政部就曾動議設立金融國資委。但由于當時爭議較大,因而被擱置。
隨著第四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準備工作的推進,金融國資委的概念再度被提出。但是有無必要成立金融國資委的爭議也隨之再起。
“金融國資管理是對金融的國有權進行管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巴曙松(微博)在接受《財經國家周刊》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我國的金融國有資產管理分散,不同部門的出資人履職的標準不一樣,其中既有財政部,也有中投,甚至還有“一行三會”。
這樣就缺乏統一的管理金融國有資產的標準,特別是監管部門直接管理國有資產,模糊了監管者和所有者之間的職責界限。同時,金融國有資產在行業分布上的過于分散,無法從總體上體現國家在金融領域的戰略布局意圖。上述接近匯金的人士也稱,成立金融國資委主要是為了解決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中,長期存在的多頭管理問題。
他表示,以國有銀行為例,匯金公司、財政部作為國有資產出資人,派駐董事行使股東權利;財政部負責有關會計、稅務、績效考核方面工作;央行作為國有銀行股改的牽頭單位,還承擔部分監管職責,如反洗錢、外匯頭寸等;銀監會作為銀行監管機構,主要負責業務監管。在多頭管理的情況下,難免出現交叉管理,也難免會出現監管不到的灰色地帶。而通過設立金融國資委可以使各監管部門的職責邊界明確,改變扯皮或者重復監管的現象。
另外,中國的金融控股集團越來越多,平安、中信等機構已經開始橫跨保險、銀行、證券等金融領域。而“一行三會”還是各司其職,即央行管貨幣政策,證監會管證券、上市公司,保監會管保險,銀監會管銀行、信托。
“現在已經迫切需要一個全能的監管機構,改變分業監管的現狀。”上述接近匯金的人士表示。
使命期待
當前,國有金融資產規模已經高達100萬億元。長期以來,除了多頭管理的問題外,出資人代表缺位也是金融國資管理面臨的問題之一。
中國政法大學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教授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只有明確了出資人代表,從制度上明確其權利義務關系,才能建立出資人與各個運營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這樣才能從根本上理清楚金融國資的管理體制,而設立金融國資委正是為了明確出資人代表。
出資人代表是金融國資委被賦予的重要使命。“出資人職責難以到位,可能會產生經營層越位行使出資人的錯位。”財政部金融司司長孫曉霞曾對媒體說。
建立統一的金融監管體系,是金融國資委被賦予的另一個重要使命。
據《財經國家周刊》記者了解,按照財政部目前制定的方案,財政部、匯金公司所持中央級國有金融資產將劃撥至金融國資委,央行也將逐步從管理出資人職責及部分金融監管職責中退出,專注于貨幣政策;而銀監會、保監會及證監會也應當從出資人角色中逐步退出,集中行使金融監管職能。“這樣有利于改變多頭監管的現狀,建立國際先進的監管體系。”
去年7月,美國國會參議員曾通過金融監管改革法案,其中一條重要的措施就是建立新的監管協調機制,改變原來“雙重多頭”的金融監管體制,在財政部下成立金融穩定委員會,主要負責識別和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
對于是否成立金融國資委,業界意見至今難以統一。有觀察人士問:“金融國資就那么幾家,遠沒有非金融國企那么多。為什么不能用管理非金融國資的那一套來管理金融國資,而要單獨成立一個金融國資委?”
另外一種觀點認為,2008年金融危機時西方國家的綜合監管機構并沒有及時發現問題,防范風險。“這樣看來設立金融國資委有必要嗎?能到達監管的目標嗎?”一位國有商業銀行的研究人士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說。
財政部財科所國有資本研究室主任文宗瑜在接受《財經國家周刊》記者采訪時提出:“我國的金融監管將來肯定需要改革,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成立統一的監管,但是我們不可能照搬西方國家的模式。”
不走老路
追述金融類國有資產的管理路徑,組建金融國資委的復雜性可見一斑。
1998年后,中國的金融類國資實行的是“五龍治水”的架構,即金融工委和組織部管人事、勞動部管工資和社保、財政部管財務、央行管業務發展、計委管投資。
到2003年金融工委撤銷時,主要部門并入銀監會,有關央行金融機構的中共組織關系分別放在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按照同年中編辦專門印發的有關文件,財政部繼續負責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的基礎管理;再到后來匯金成立,財政部、匯金、央行、“三會”、中組部再度形成新的“五龍治水”。
據財政部財科所研究員周放生回憶,在國務院國資委成立之前,曾有過“大國資委”的概念,即所有的中央企業成立一個國資委,包括金融和非金融企業,但在后來的國資委設計方案中被否決。一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對記者稱,主要原因是金融類的監管太過專業,與非金融的放在一起不合適。
“利益沖突”也許是更深層次的原因。“主要沖突在銀行,其他的沖突都可以通過市場來解決,但銀行是中央企業的債權人,我們不能既當股東又當債權人,這在法理上就不成立,一定要有防火墻。金融和非金融企業一定要分開,可以都歸國務院管,但是體制上必須是兩個機構,互不隸屬。”周放生說。
有多位經濟學家指出,金融資產管理不應該與政府發生直接關系,高管的任命最好多些專業人士參與。匯金公司以企業的身份來控股國有銀行,指派董事就是改革的進步。
為了避免走老路,現在初步設想是盡量市場化。前述接近監管層人士對記者表示,未來金融國資委的管理層由中央任命,而其他人員盡量采用市場化公開招聘,引入競爭機制,實行績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