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官網4日發布公告稱,中國人民銀行決定授權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繼續擔任香港人民幣業務清算行。
央行說,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3〕第16號確定查詢 注冊香港公司服務 的選擇香港人民幣業務清算行的原則和標準,經過對申請連任清算行的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的全面評審,并商香港金融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決定授權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繼續擔任香港人民幣業務清算行。
據悉,自從香港人民幣業務于2003年開展以來,中銀香港已獲中國央行選為香港獨家的人民幣清算行,并于2007年“續約”。
在日前舉行的首屆兩岸注冊香港公司好處服務 及香港《經濟日報》財經高峰論壇上,國務院副總理王岐山表示,支持香港成為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和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因此,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續任香港人民幣業務清算行,亦被視為中央政府助力擴大香港的人民幣業務范疇,為人民幣在內地以外有秩序地使用提供了優良平臺的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