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即將實施。針對實施中的問題,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進行了解答。[注冊加拿大公司]
按發動機排氣量大小計征
相比以前的征稅方法,車船稅法在征稅范圍、計稅依據、稅收優惠和征收管理等方面都作了一些修改和完善。
“車船稅法規定乘用車也就是核定載客人數在9人及9人以下的載客汽車要按發動機排氣量大小計征車船稅,而之前的車船稅是按載客人數多少計稅。同時,車船稅法對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做出免征或者減征車船稅的規定。這一新變化體現了國家促進節能減排和保護環境的政策導向。”稅務總局這位負責人說。
“車船稅法所附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中列舉的車輛、船舶都需要繳納車船稅,具體有乘用車、商用車、掛車、其他車輛、摩托車和船舶六大類。”這位負責人說。
“拖拉機、純電動乘用車、燃料電池乘用車、非機動車船(不包括非機動駁船)均不在車船稅法規定的征稅范圍內,不需繳納車船稅。臨時入境的外國車船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的車船,也不需要繳納車船稅。”這位負責人說。
[注冊巴拿馬公司]車船稅法中,對乘用車的稅負,分別作了降低、不變和提高的結構性調整。比如,對占汽車總量72%左右的乘用車,按發動機排氣量大小劃分七檔,對每一檔分別規定了稅額幅度。
“其中,對占現有乘用車總量87%左右、排氣量在2.0升及以下的排量較小的乘用車,稅額幅度適當降低或維持不變;對占現有乘用車總量10%左右、排氣量為2.0升至2.5升(含)的中等排量乘用車,稅額幅度適當調高;對占現有乘用車總量3%左右、排氣量為2.5升以上的較大和大排量乘用車,稅額幅度有較大提高。”這位負責人說。[注冊香港公司]
“對占汽車總量28%左右的貨車、摩托車以及船舶(游艇除外)仍維持原稅額幅度不變;載客9人以上的客車,稅額幅度略作提高;掛車改為減按貨車稅額的50%征收。而將船舶中的游艇單列出來,按艇身長度劃分為四檔,每米稅額為600元至2000元。”這位負責人還說。
“車輛的具體適用稅額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照規定的稅額幅度確定。因此,納稅人辦理車輛車船稅納稅手續時,請關注自己車輛的登記地或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地的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具體適用稅額。船舶的適用稅額是由國務院公布的車船稅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其稅額是全國統一的。”這位負責人強調。
這位負責人介紹:車船稅法及實施條例增加了多項稅收優惠包括對新能源車船免征或者減半征收車船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