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20日建議成立“旅游業監管局”,規管旅游業運作,維護旅游業長遠健康發展。
[廣州瑞豐注冊香港公司]受到連串惡導游事件影響,港府重新審視香港旅游業規管架構,拋出四大改組旅游業議會的方案進行諮詢。
香港特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梁20日于記者會上公布有關檢討結果。普遍認為,成立以業外人士占大多數理事席位的獨立法定機構,幷由賦予明確的法定職能,最能有效釋除關于旅游業界“自己人管自己人”的疑慮。
蘇錦梁說,在詳細考慮相關意見后,當局認為有需要成立以非業界人士占大多數理事席位的獨立法定機構,暫定名為“旅游業監管局”,負責旅游業的整體規管,處理現時由旅游業議會、旅行代理商注冊處負責的規管及發牌工作。業界成員除旅行代理商外,也包括導游和領隊代表。
當局建議提高旅行代理商申請牌照的最低資本要求,[深圳瑞豐注冊香港公司]從而提高入行門檻,提升行業質素。同時為導游和領隊設立法定發牌制度,提高質素和專業性;幷設立獨立上訴機制,處理針對旅監局的裁決而提出的上訴。
長遠而言,旅游業監管局將以自負盈虧的方式運作,經費主要來自出境團征費、旅行代理商牌照費及內地入境團登記費。當局將為旅游業監管局提供一筆一次性撥款,資助初期運作。
蘇錦梁說,這次提出推行的方案意義重大,標志著香港旅游業規管改革跨出重要的一步。他期望新規管制度可以提升旅游業的服務質素,以及保持香港旅游業長遠健康發展。
[青島瑞豐注冊香港公司]當局的下一步工作,將草擬新法例以取代現行的《旅行代理商條例》,若進展順利,預計約兩年半后向立法會提交新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