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昨天(4月25日)在解答網友提問時表示,目前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模式的條件還不完全具備。下一步,國家稅務總局將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確定的個稅改革的方向和目標積極推進,為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稅制模式創造條件。[投資盧森堡公司]
3月底,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肖捷,副局長解學智、宋蘭在中國政府網參加在線訪談活動,回答了各界的疑問及咨詢。活動結束后,肖捷提出,將沒來得及回答的網友提問,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上予以回復。
財新網現將部分問答整理于此。
個稅綜合征收條件還不完全具備
問:媒體上不斷出現“利息稅、饅頭稅、月餅稅”等等新名詞,雖從專業的角度看理解有偏差,但也說明現行的個所稅征收存在大量問題,不知總局在個所稅征管改革上今年步子可以邁的有多大?今年可以綜合征收嗎?
答:媒體上出現的“利息稅、饅頭稅、月餅稅、加名稅……加班稅”等不同名目的稅收名詞,細分一下,上述問題涉及到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契稅或者一些與稅收無關的概念。上述現象有的屬于社會、媒體對稅收認識上的偏差,有的屬于故意炒作。
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個人所得稅改革目標是改變現有分類分項征稅辦法,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需要相應的征管環境和稅收征管手段做支持,例如,建立納稅人單一賬戶制度,所有的收支項目均通過該賬戶,嚴格控制現金交易,建立較為完備的社會征信體系,個人納稅情況與其貸款、就業、求學、經商、領取養老金等直接關聯,稅收信息化建設較為發達,全社會納稅意識和協稅護稅積極性較高,稅收違法成本較高等。[注冊盧森堡公司流程]
目前,我國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模式的條件還不完全具備。下一步,國家稅務總局將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確定的個稅改革的方向和目標積極推進,為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稅制模式創造條件。
獎金免征個稅須符合兩項條件
問:相關資料顯示,全國多數省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個稅獎勵或獎金免征個稅情況,作為稅務主管部門,怎么看待這種現象?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免納個人所得稅。按照這一規定,只有同時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獎金,才能免征個人所得稅:一是必須是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獎金;二是免稅獎金的范圍必須在“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之內。除此之外的各類獎金,均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費用減除標準已考慮家庭支出因素
問:在香港等地,有許多針對居民個人的稅收優惠,比如供養長輩、太太全職在家都會有一定的稅收減免,我們的稅收政策為什么不能有這樣的設計?
答: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實行的是分類分項征稅辦法,這種模式沒有直接設計教育、贍養老人、扶養子女等專項扣除。但在實際上,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費用減除標準對上述因素是有相應考慮的。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費用減除標準的確定是以社會平均消費支出為依據,包括了家庭生活支出、教育、醫療、贍養老人、扶養子女等項目的平均數額。當然,這個平均數額無法解決具體家庭支出的差異性問題。今后我國個稅制度改革的目標就是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
勞務報酬所得較低者存在稅負偏重問題[注冊盧森堡公司步驟]
問:我們是一群薪資來源于勞務報酬的人員,國家去年就調整了個人所得稅,但我們的個人所得所得稅起征點仍保持在十幾年前的800元,稅率高達20%,我們月收入2100元就被征收100多元的個稅,國家在調整個稅的時候是否不知道有這一群人?我們的個稅起征點為什么不能調高?
答:2011年修訂個人所得稅法,提高了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費用扣除標準,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的費用扣除方式沒有同步調整。主要基于以下情況:一是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具有不平衡性、流動性、隱蔽性、臨時性,稅收監管難度大;二是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對很多人而言是“第二職業”,其扣除是一種“成本扣除”,與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生計費用扣除”是不同的。三是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采用不同的計稅辦法,兩者不具有可比性。
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后,對于沒有工資收入,只有一處勞務報酬所得項目且收入較低的人,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稅負偏重的問題。我們已經關注到該問題,但個人所得稅法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法律,其法律級次較高,只能通過下一步修訂個人所得稅法予以解決。
營改增擴圍目前沒有具體時間安排
問: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時間表有什么具體描述?在北京地區增值稅的試點,什么時候擬適用于全行業?
答:今年1月1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正式實施。作為改革邁出的第一步,上海市開展試點具有全國性示范意義。下一步,試點地區的增加、試點行業的拓展以及全國性行業試點的推進,將在總結經驗和完善制度設計的基礎上統籌考慮,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將改革推廣到全國范圍,但目前還無法提供具體的時間安排。
問:營業稅百分之五點五已經夠高了,如(改增值稅)提高到百分之拾幾,那企業真沒法活下去了。
答:營業稅屬于間接稅,按照營業額和適用稅率計算征收,營業稅納稅人外購貨物所負擔的增值稅稅款不能得到抵扣。而增值稅是依據納稅人當期的銷項稅額抵減進項稅額后的余額征收。具體計算方法,首先按照納稅人當月取得的不含增值稅收入乘以增值稅適用稅率,計算出銷項稅額,再減去當月購進貨物或勞務所含的進項稅額,其余額為當月增值稅應納稅額,沒有余額則不征稅。因此,不能以增值稅稅率和營業稅稅率的簡單比較來推斷稅負高低。
對大學生就業免稅不符公平原則
問:國家稅務總局能否出臺一項優惠政策,比如,剛畢業的大學生,在畢業后一年內不需繳納個稅等優惠呢?
答:現行稅收政策對于自主創業的大學生給予了一定的優惠。這位網友提出對于剛畢業的大學生在一年內免征個人所得稅,但該項建議不具有可行性。一般來說,大學生剛畢業一般收入水平不高,很多難以達到“起征點”,即使達到了,個人所得稅占收入的比例也很低,因此,免稅能起到的扶持作用很有限。同時,如果對大學生就業免稅,那么對收入水平同樣不高的其他群體就顯得不公,不符合稅收政策的公平原則。
問:大學生自謀職業稅收政策如何優惠?
答:在促進高校畢業生自謀職業方面,國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例如,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招錄包括高校畢業生在內的城鎮失業人員的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加工型企業和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以每人每年4000元為標準(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上下浮動20%),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享受上述優惠政策,還有一些具體條件,詳細規定請查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84號)。除此之外,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小型微利企業、國家重點鼓勵支持的產業制定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大學生創辦這幾類企業,均可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上述政策內容均可在稅務總局網站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