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祖國15年來,香港保持繁榮穩定,原因何在?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
從開通供港物資“三趟快車”,到確保供港物資、水電安全無虞;從力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戰勝“國際金融大鱷”,到簽訂《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從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地位,到全方位提升香港的國際競爭力……中央15年如一日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支持與關懷,是香港得以保持繁榮穩定的源泉。
全力保障香港生活生產物資供應[上海瑞豐注冊香港公司]
從半世紀前開通的“三趟快車”,到如今發展到廣東、湖南、湖北、河南等8個主供口岸,內地多年來風雨無阻、源源不斷地滿足香港市民的生活物資需求,為他們安居樂業提供了最基本條件,保證了香港同胞“連年有余”。
“三趟快車”當年在中央親切關懷和直接指揮下開通,50年來不管是雨雪冰凍還是嚴重澇災,不管是春運緊張或是路橋故障,“三趟快車”從不中斷,如同一根動脈將香港和內地緊緊聯在一起。香港回歸以來,“三趟快車”不僅依舊不舍晝夜,而且還由當初的每天3趟變成“N趟”。
據商務部不完全統計,50年來,內地共輸往香港1億多頭豬和牛、10億多只家禽,大量蔬菜、糧食、蛋品、水產品等,有力保障了香港市場日常供應,使香港居民直接受益。目前香港市場95%的活豬、100%的活牛、33%的活雞、100%的河鮮產品、90%的蔬菜、70%以上的面粉都由內地供應。
海關總署也高度重視對香港農副產品和生活必需品的通關監管和服務,對有關工作進行專門部署。內地各相關海關在確保實際監管到位的前提下,積極為供港物資量身訂制通關便利措施,確保供港農副產品和生活必需品安全、有序、快速通關。
“內地作為香港的大后方,我們一是保障供應數量充足,二是保證質量安全可靠,三是建立應急工作機制,通過上述措施確保香港農副產品的穩定供應!鄙虅詹控撠熑嗽诮邮苄氯A社記者采訪時說。
來自內地的大量農副產品不僅充實了香港的市場供應,更通過嚴把質量關,樹立了一張“放心牌”。[廣州瑞豐注冊香港公司]
國家質檢總局負責人表示,截至目前,內地檢驗檢疫部門共備案供港蔬菜種植基地529個,57萬余畝;供港冰鮮畜禽肉備案飼養場229家,供港食用禽蛋及蛋制品備案養殖場147家;供港備案水產養殖場1622家。
抓好源頭管理、過程管理,加強與香港有關部門的交流與合作,共享信息技術……質檢總局多項措施并舉,為的是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保證對港足量供應農副產品。
中央心系香港,時刻把香港市民的需求放在心上,所以在特殊商品管理方面也給予香港大量優惠政策。在總體上嚴格限制成品油、天然氣等產品加工貿易的背景下,仍允許成品油和天然氣以加工貿易方式供港,降低了香港的用油、用氣成本。
2007年,內地實施禁止天然砂出口的管理措施,同年對糧食制粉出口實施更為嚴格的控制措施,但考慮到香港的特殊情況,中央決定對香港“特事特辦”,繼續對港供應糧食及其制粉和天然砂。
據海關統計,2011年,內地供港小麥粉出口12.1萬噸,比1998年增長34.4%,供港大米出口3萬噸,比1998年增長1.7倍。截至2011年對港供應960多萬噸河沙。未來4年,內地還將為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提供3395萬噸海沙填料。
力挺香港經濟繁榮發展
回歸15年來,香港經濟在1998年的亞洲金融危機、2003年的非典和始于2008年的國際金融危機中都遭受了重大沖擊。危難時刻,中央都及時伸出援手,幫助香港“屹立不倒”。
[深圳瑞豐注冊香港公司]1998年,甫回祖國懷抱的香港被蔓延亞洲的金融危機引爆了多年積存的經濟泡沫,金融體系一時風雨飄搖。在中央政府的堅定支持下,特區政府毅然入市反擊國際金融炒家。
經過一番驚心動魄的大戰,最終擊退國際炒家,香港金融市場化險為夷。香港輿論事后評論,在這段最困難的日子里,中央政府的援助之手一直沒有放開過。人民幣匯率保持穩定,成為香港戰勝金融危機的有力后盾。
2003年,就在香港經濟陷入低迷之時,CEPA簽署了。這一惠及香港經濟的特殊“安排”,涵蓋了貿易、金融、服務、旅游等領域,加速了資本、貨物、人員等要素的自由流動,成為促進香港經濟復蘇和發展的重要催化劑。同年啟動的內地游客赴港個人游,更直接促使內地赴港游客人數大增,帶動了香港的人流興旺、市道暢旺。
2008年下半年爆發的國際金融危機,對于經濟高度外向的香港造成了重大沖擊。中央為此推出包括金融合作、經濟合作、基礎設施等7個方面的共14項強有力措施,支持香港克服金融危機,繼續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通過不斷補充和完善,CEPA及其8個補充協議現在已經形成了對香港較為系統的開放體系。按世貿組織標準,內地與香港在貨物貿易領域已全面實現自由化,在服務貿易領域內地逐步擴大開放,對香港開放領域達到47個,優惠措施累計301項,兩地還在貿易投資促進、知識產權保護、品牌合作等10個領域開展了合作。CEPA對香港的開放程度已遠超內地現行的對外經貿政策,亦高于內地簽署的其他自貿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