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小型微型企業、外經貿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省級產業轉移園區的企業
期限:7月1日起至12月31日;[瑞豐注冊香港公司服務]若收費優惠項目重疊,按合并后最優惠政策執行
近日,為貫徹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省政府《關于促進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工作的若干意見》精神,切實減輕各類企業負擔,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省財政廳、省物價局聯合印發了《關于減免緩征部分企業37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決定在全省范圍內對小型微型等四類企業減免緩征部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瑞豐注冊外商代表處服務]
《通知》明確,此次減免緩征對象為全省范圍內的小型微型企業、外經貿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省級產業轉移園區的企業等四類企業;減免緩征的37項涉及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中,免征35項、緩征2項;減免緩征期限為2012年7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
《通知》規定,[注冊汶萊公司,無需做帳報稅服務]此次出臺的收費優惠政策與國家和省已出臺的各有關收費優惠政策合并執行,如收費優惠項目重疊,可按合并后最優惠政策執行。此次減免緩征僅針對省屬(及以下)部門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實施,中央駐粵單位仍按原規定執行。
《通知》要求,各市、縣(市、區)財政、價格主管部門要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向社會公布對上述四類企業減免緩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使企業充分了解和享受收費優惠政策。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落實收費優惠政策的部門和單位,按規定給予處罰,并追究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