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海市、廣東省之后,今年自行發債試點第三單將于本周落地。浙江省財政廳日前宣布,定于9月21日招標發行[香港公司做賬報稅]“2012年第一期、第二期浙江省政府債券”。
刊登在中國債券信息網的公告顯示,經國務院批準,浙江省2012年政府債券發行總額為87億元,較上年新增20億元,其中5年期、7年期品種各43.3億元,均為固定利率附息債券。
自行發債利率“歸真”
此次浙江地方債借用財政部國債發行招投標系統,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發行,采用單一價格荷蘭式招標方式,發行手續費率為承銷面值的1%。。
按照去年以來自行發債試點的慣例,這兩期債券招標區間均掛鉤中債銀行間固定利率國債收益率曲線,分別為招標日前1~5個工作日里,代償期為5年、7年的國債收益率算術平均值上下各浮動15%。
去年11月21日,浙江地方債3年、5年期品種曾經創下3.01%、3.24%的超低中標利率,不僅低于上海債與廣東債,與相應期限國債收益率的倒掛幅度更是擴大至16個基點。對此,市場人士普遍認為,承銷商為了維護與地方政府的關系,存在壓低發行利率的沖動,非市場化因素導致自行發債未能真正市場化。
上月末和本月初,上海市、廣東省完成了今年的自行發債工作,規模分別為89億元和86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盡管今年自行發債利率仍低于財政部代理發行的地方債,但去年普遍存在的與國債收益率倒掛的情形卻得到了改觀。[如何注冊香港公司]其中,上海地方債收益率較相應期限國債高出7~8個基點,廣東地方債更是高出約14個基點。
“不再倒掛國債收益率,算是比較大的進步了,初步遠離了去年的那種非理性定價。”一位券商固定收益部人士對《第一財經(微博)日報》記者稱,“不過,鑒于自行發債試點僅限于發達省市,離常態化還很遙遠,非市場化因素的陰影難以徹底消除,所以其利率依然會顯著低于財政部代發的地方債。”
承銷商考核有所淡化
據公告,此次浙江地方債主承銷商仍由中信銀行、招商銀行、杭州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等7家機構擔任,與去年完全一致;承銷團一般成員包括第一創業證券、中國銀行等13家機構。
從招標發行規則來看,浙江省政府對承銷商的要求相對較低。其中,主承銷商最低投標額為每期債券發行量的15%,低于上海、廣東規定的20%;承銷額不得低于發行量的7.5%,亦不及上海、廣東規定的15%。對于承銷團一般成員,上海、廣東均設置了5%的最低投標額和2%的最低承銷額下限,而浙江并沒有類似要求。
與去年相比,在2012年的招標發行規則中,浙江省政府還刪去了顯性的懲罰性條款,承銷商考核有所淡化,不再規定:“未達到最低投標量或最低承銷量的,今后5年內不得成為浙江省政府債券主承銷商;承銷量為零的,取消2011年浙江省政府債券主承銷商資格。”
不過,浙江省政府仍保留了如下條款:“承銷團成員承銷2012年浙江省政府債券情況,作為以后年度組建浙江省政府債券承銷團的重要參考。[香港公司年審]總承銷量列前三位的,將自動獲得下一年度浙江省政府債券主承銷商資格。”
本報記者還了解到,作為今年自行發債試點的收官戰,深圳地方債發行有望在近期完成。上周五,深圳市政府正式出臺2012年政府債券承銷團組建及管理暫行辦法,著手組建承銷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