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對外公布了《前海跨境人民幣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跨境貸款原則為雙向操作,但目前以香港對前海的單向貸款起步。
本報記者從有關方面獲得的《細則》[薩摩亞公司注冊]全文顯示,其延續了上述試行原則。《辦法》和《細則》稱:“前海跨境人民幣貸款是指符合條件的境內企業從香港經營人民幣業務的銀行借入人民幣資金。”
鄭宏杰在政策介紹會上表示,國務院批復給前海的金融政策,“不單是優惠政策,也是先行先試政策”,鼓勵前海進行金融創新,而金融政策安全、可控“。
在跨境貸款的用途上,《細則》鼓勵優先支持用于進口及其他對外支付的貸款需求。此外,《細則》對貸款用途做出嚴格規定:“前海跨境人民幣貸款資金不得用于投資有價證券和金融衍生品,不得用于委托貸款,不得用于購買理財產品,不得用于購買非自用房產等。”
業內人士評價,這些條款堵死了企業轉貸等套利的空間,也可確保貸款資金用于上述支持的產業。
香港獲新動力
前海跨境人民幣貸款細則落地,[薩摩亞注冊公司]無疑會為香港建設人民幣離岸中心再次注入新動力。
參與《前海金融產業專項規劃》制定的中國社科院國際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劉東民認為,《細則》針對的是香港數千億人民幣存款,可以起到人民幣回流的作用。
據香港金管局總裁陳德霖透露,2012年12月份香港當地銀行人民幣存款5000億元,加上存款證1000多億元,總共有6600億元人民幣的池子。
早在跨境人民幣貸款試點出臺前,香港與深圳兩地早已曾在資金往來,但因內地的資本管制政策,這種往來資本大多止于地下或者非法狀態。
《細則》的出臺有望打破這一困境。根據央行此前透露,跨境貸款首次試點的額度約300億元至400億元,不高于500億元。而隨著試點的完成,貸款規模也會逐步擴大。
劉東民認為,現在的前海試點,還只是開了一個口子,在控制規模的前提下,可以控制人民幣的回流規模,以此避免對內地金融市場造成沖擊。
1月8日,在深圳一個針對澳門特首崔世安一行的政策介紹會上,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以下簡稱“前海管理局”)局長鄭宏杰透露,眾人矚目的《前海跨境人民幣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已于日前出臺。
目前上述《細則》并未正式對外發布,但深圳多家商業銀行均稱已經收到該文件,并著手研究。而也這意味著,深圳前海地區的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即將正式啟動。
綜合開發研究院(深圳)常務副院長郭萬達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跨境人民幣貸款細則出臺,是一個雙向利好的消息:一方面,前海地區可以利用香港資金,解決資金瓶頸問題;另一方面,前海對香港資金的渴求,也可以進一步助推香港建設人民幣離岸中心。
優先支持進口貸款需求
2012年6月,國務院批復[注冊盧森堡公司]《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綜合規劃》,列出了前海產業發展的22條政策,其中涉及金融業的有8條。
在當日的政策介紹會上,鄭宏杰表示,“前海的主打產業是金融業,并為此劃出了一半的土地”,而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就是要發展跨境人民幣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