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確定了推動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的政策措施。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金融機構重組改造,[新西蘭公司注冊]并首次提出探索設立民間資本發起的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和金融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
馬云積極回應
這一政策立刻得到企業家積極回應。6月21日,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云在《人民日報》撰文,表達了“外行”希望參與金融領域的意愿。他稱:“金融行業需要攪局者,更需要那些外行的人進來進行變革。”
對此,監管層也一再“喊話”,為民營銀行的推出造勢。
7月,央行行長周小川再次強調將進一步促進民間融資規范發展,發揮好民間融資在擴大小微企業融資來源中的作用。
8月9日,銀監會發布修訂版《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其中對境內金融機構發起設立中資銀行的要求有所放松。
難點在誰為風險兜底
不過,民營銀行多年來一直難有突破,[新西蘭注冊公司]最為關鍵的問題就在于風險問題。對于民營銀行如何設立,目前央行和銀監會給出的態度是“風險自擔”,“民營銀行門檻幾何,如何自擔風險”成為目前各界最為關心的問題。
由于我國尚未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因此一直都是由國家信用提供隱性擔保,一旦銀行經營失敗,政府也就被視作為最終“兜底”責任人。對于新生的民營銀行而言,如何讓其“自擔風險”,目前官方表態不甚明朗。
銀監會主席助理楊家才7月份的一段表態,[注冊塞舌爾公司]可被視作是監管層讓民營銀行“自擔風險”的考量基準。楊家才指出,發起設立民營銀行,最重要的一環是“自擔風險”,即要做到“三個不能傷害”:不能傷害債權人、存款人、納稅人利益。要通過有關制度安排,讓發起人承擔可能造成的風險,重點是對發起人的資質和實力進行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