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于商標法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新加坡公司注冊]關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況的報告,資產評估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報告。
受國務院委托,商務部部長高虎城作了關于提請審議《關于授權國務院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等國務院決定的試驗區內暫時停止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草案)》的說明。
商標法修正案草案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昨日舉行,商標法修正案草案第三次接受審議。三審稿提高了商標侵權的賠償標準,由20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
去年12月,商標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時,商標侵權案件法定賠償額上限從現行50萬提高到了100萬元。[新加坡注冊公司]修正案草案二審稿中,將上限進一步提高到200萬元。
有些常委會委員提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法定賠償額還應再適當提高。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將法定賠償額的上限,由200萬元進一步提高到300萬元,不設下限。
此外,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還建議,[注冊新西蘭公司]商標代理機構有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除了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記入信用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