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11家銀行將同時試點債權直接融資工具、銀行資產管理計劃兩項試點工作,試點發行時間為10月18日,22日完成繳款。各銀行的試點額度為5億-10億元,部分銀行可能更多。[薩摩亞公司注冊]
這兩項試點相輔相成。債權直接融資工具處于資產端,解決基礎資產如何從非標準化變成標準化產品;銀行資產管理計劃則處于資金端,使銀行理財風險隔離,不再有剛性兌付性質,變成真正的代客業務。
相比目前的理財產品,銀行資管計劃是開放式的,與預期收益率表現形式不同,其類似于公募基金的凈值化產品,收益率是區間型或凈值型的。同時,銀行資管計劃的投資標的將進一步擴大,或將不受銀行理財產品現有法律法規限制,可能有望直接投資二級股票市場。
但這并不意味著短期內銀行理財產品剛性兌付不存在了,因為理財產品和銀行資管計劃將并存一段時間。
“銀監會要求各銀行10月18日之前完成交易上市和網上交易過戶;同時各銀行安排計劃的發行,或把原來的理財產品改造成資管計劃,[薩摩亞注冊公司]原則上18號之前完成對工具的投資。”上述知情人士透露。
同時,相關管理辦法年內有望出臺,使銀行資管計劃成為與券商資管、基金專戶、保險(放心保)資管等具備同等法律地位的市場主體,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下稱“中債登”)信息登記,跨行托管。
隨著銀行推出自身的資管計劃,信托、券商、基金子公司等“通道”價值將大打折扣。
11家銀行兩大試點
首批11家銀行包括工行、建行、交行、平安、民生、光大、中信、浦發、招商、興業,以及渤海銀行。
9月中旬,銀監會業務創新監管協作部召集工行、光大等10家銀行及中債登,就進行“銀行資產管理計劃”業務試點舉行專門會議。
中信銀行(601998,股吧)內部通報顯示,9月26日,該行獲得首批試點資格。中信稱將盡快上報實質性的“債權直接融資工具”申請,10月20日前完成發行首批“資產管理計劃”。
前述會議亦確定,“銀行資產管理計劃”將由中債登負責登記托管,各家試點銀行分別獲得了5億-10億元的試點額度。“銀行資產管理計劃”所對應的具體投資品暫定名為“債權直接融資工具”。這亦與銀監會主席尚福林此前在陸家嘴論壇(官方站)上有關“將理財業務規范為(博客,微博)債權類的直接融資業務”的表態契合。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也有部分銀行的試點額度將超過10億元。
兩項試點特別是債權直接融資工具是公開交易,必須有眾多機構參與,首批11家銀行包括工行、建行、交行、平安、民生、光大、中信、浦發、招商、興業,以及渤海銀行。
一位銀行資產管理部人士表示,“銀行資產管理計劃”及“債權直接融資工具”,在基本設計思路上接近保險公司現有的“債權投資計劃”。試點后期,亦有實現“債權直接融資工具”在二級市場上進行轉讓交易的設想。
直投股市“正在醞釀”?
“監管層正在溝通,醞釀讓銀行理財資管計劃在上交所、深交所開戶,直接進入二級市場,而不是像以前那樣借助通道。”
上述知情人士介紹,原則上是本月18日完成發行,22日完成繳款,“時間有可能會推遲,因為各銀行上報等準備工作量較大,產品還需要各融資企業的評級。”
首先,將非標債權轉化為以債權直接融資工具為載體的標準化投資工具,在中債登登記托管,并通過專門的交易平臺進行交易流轉。
“信貸流轉平臺類似于大宗交易,都是在存量信貸上做的。而將要試點做的債權直接融資工具是一個增量,是在銀行間一個新的平臺上市、交易的,即銀行理財直接融資工具發行交易平臺。”上述知情人士介紹,初期僅限于銀行資管計劃進行投資,未來可能拓展至其他機構投資者。
他進一步指出,完成標準化后,基礎資產信息更透明,可獲得相對公允估值,可以交易流動。然后通過銀行理財資管計劃進行動態管理、組合投資、透明信息披露等,把一個標準化產品的風險化解為一個組合風險。
“監管層正在溝通,醞釀讓銀行理財資管計劃在上交所、深交所開戶,直接進入二級市場,而不是像以前那樣借助通道。”一位知情人士說。
同時,銀行理財資管計劃將類基金化管理:定期公布凈值或收益區間,投資者直接面對風險收益/損失。
銀行推資管計劃面臨的首要問題,是確定銀行理財產品信托關系下受托管理的獨立法律主體地位。
公募基金、券商資管等都通過法律或部門規章明確了信托關系下的受托管理的法律制度,而銀行理財產品并不具備獨立法律主體地位,特別是銀行與客戶在理財產品中的相互法律關系定位以及投資端的法律主體地位都不明確。
該知情人士指出,試點推出的銀行理財資管計劃的交易框架結構都在現在法律體系基礎上做的,保證其獨立法律主體地位。但若進一步壯大,下一步則應有相關的制度,預計年內會出臺銀行資管計劃的相關管理辦法。
這意味著,銀行資管計劃將和券商資管、保險資管計劃一樣具有同等的法律主體地位,以前銀行的理財資金是需要借道的信托、券商資管、基金子公司等通道將失去價值。
通道業務式微
“影響很大,尤其對非銀行系的獨立基金子公司影響很大。”
上海一位大行的理財產品部門人士認為,允許銀行繞開信托通道,直接對接項目的原因,一是要求銀行更審慎、完善地遴選債權投資項目,為自己發行理財產品的投資風險負責任;二是收縮信托通道業務,讓其向更為專業的投資管理能力方向轉型。近10萬億的信托規模中,相當大部分都是通道業務,而這一塊信托公司基本不會盡調項目。
上海一位基金子公司人士表示。
不過,對于銀行通過資管計劃實現直投債權項目,除了獨立法人地位外,尚有一個問題需要厘清——給銀行頒發專門的資產管理牌照,才能在分業監管的環境下,開展獨立的理財資金投資管理業務。
“未來應該會形成銀行資管計劃[注冊盧森堡公司]、信托通道業務相互并存的行業格局。”上海一位信托人士向記者表示。
有股份制商業銀行人士表示,監管層對直接融資工具類試點態度審慎,此前備受市場關注的信貸資產流轉平臺試點便未能獲準進一步推廣,此次試點會否重蹈覆轍,仍難以預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