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對外投資概述
1、深圳赤灣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寶灣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灣控股”)擬以自有人民幣資金換匯,出資30萬元港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全資子公司。[注冊新西蘭公司]
2、 13 年 10 月 28 日召開的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批準了
20 《關于寶灣控股設立香港子公司的議案》 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3、香港子公司的設立須報請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分局及其他相關主管部門備案(批準)后方可實施。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負責實施設立香港子公司的具體事宜。
4、本次交易未構成關聯交易。
二、 投資主體介紹
寶灣控股為唯一投資主體。本公司持有寶灣控股77.36%的股權。本公司之控股股東中國南山開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寶灣控股22.64%的股權。
三、 投資標的的基本情況[新西蘭公司注冊]
1、公司中文名稱:寶灣物流(香港)有限責任公司(暫定名,以最終注冊為準)英文名稱: BLOGIS HOLDING(HONGKONG) CO., LTD
2、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3、注冊資本:30 萬元港幣,出資比例 100%。
4、資金來源及出資方式:經外匯管理部門批準后,寶灣控股以自有人民幣資金兌換外匯,作為對香港子公司投資的資金來源。
5、擬定經營范圍(以最終注冊為準):對外投資,物流咨詢,國際市場合作開發;進出口貿易等。
四、 對外投資合同的主要內容
本次對外投資事項為寶灣控股在香港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寶灣控股作為唯一出資方無需簽署投資協議。
五、 對外投資的目的、存在的風險
1、對外投資的目的
(1)有利于充分利用香港地區融資便利和匯率、稅收優勢,構筑海外融資平臺,降低公司綜合融資成本,提高經濟效益;[新西蘭注冊公司]
(2)有利于構筑境外投資平臺,為境外投資提供可能;
(3)可以作為公司開拓國際市場的窗口,促進公司與國際市場的交流與合作;
促進國際物流業務的發展。
2、存在的風險
在香港設立子公司是目前眾多國內上市企業采取的通行模式,這種模式不存在政策法規方面的障礙。但由于香港的法律、政策體系、商業環境與內地存在一定區別,可能給香港子公司的設立和運營帶來一定的風險,公司需要盡快熟悉并適應香港的
商業和文化環境。除前述風險外,不存在其他重大風險。
特此公告。
深圳赤灣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