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互聯網金融的浪潮一觸即發。繼余額寶之后,備受金融界、互聯網界以及廣大網民關注的“百度金融中心——理財平臺”10月28日正式上線。一同上線的還有理財計劃產品“百發”,10月28日10時28分,[注冊塞舌爾公司]由華夏基金提供的現金增利貨幣基金準時在百度理財平臺開賣。
據記者了解,門檻低、收益高、可贖回的百度“百發”一經發售就遭到瘋搶,一度由于頁面訪問量巨大,導致部分地區用戶登錄受到影響。
百度方面相關工作人員告訴法治周末記者:“截至下午2時50分,百度理財銷售已超過10億元,參與購買用戶超過12萬戶,目前首批創始會員額度已滿。”
為何互聯網金融會在今年大面積迸發?
中投顧問金融行業研究員邊曉瑜告訴法治周末記者:“互聯網企業涉足金融領域是國家層面有意而為之的戰略舉措,在制度方面并沒有嚴格的規定,限制互聯網企業進入金融領域。”
邊曉瑜認為:“阿里是互聯網金融的‘吃螃蟹者’,也是金融領域的攪局者,未來會有更多的企業涉足金融領域。”
互聯網金融突然到來不僅讓傳統銀行業有些措手不及,同時對于風險監管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互聯網金融“借船下海”
雖然“百發”受到市場的強烈追捧,但百度聯手華夏基金推出基金產品的做法還是受到了質疑。據記者了解,按照證監會的要求第三方支付公司進行基金銷售支付時,需獲取基金銷售、支付牌照,而百度方面并沒有獲得牌照。
互聯網律師趙占領告訴法治周末記者:“互聯網金融是一個大概念,對于這個概念并沒有統一的定義。目前的互聯網金融一般包含第三方支付、[注冊薩摩亞公司]P2P、眾投與基金公司相結合的一些模式。”
趙占領說:“百度不能直接銷售基金,因為按照證監會的要求銷售基金需要先獲取基金銷售、支付牌照。但如果顧客將錢交給百度,百度去購買基金,收益后以一定的比例返還給顧客,這種行為很難認定為直接銷售基金,在法律上也沒有明確的定性。”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認為:“互聯網企業只是提供信息服務,如果只做渠道并非從事基金銷售,則不需要經過審批。”
“互聯網企業沒有銷售基金的資質,百度的做法是‘借船下海’。互聯網企業充當客戶和基金公司間的橋梁,管理部門并沒有作出明確的法律規定,所以互聯網企業并沒有違規。”中央財經大學銀行業研究中心秘書長李憲鐸在接受法治周末記者采訪時也如此表示。
而在中國法學會銀行法學研究會秘書長潘修平看來,[薩摩亞公司注冊]互聯網企業實際上是打了個“擦邊球”。
“據我所知銀監會正在研究是否需要介入,而互聯網企業已經先行一步,現在看來攔是攔不住了,只能順其發展,未來如何監管是個挑戰。”潘修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