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社保研究中心公布了《中國社會保障發展指數報告2012》,人社部專家咨詢委員會專家、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社保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介紹,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夠用1.5年,但最低省份的結余僅夠使用半年。報告還披露出全國失業保險基金結余偏高,最高的省份即使不再收取也能用30年。[注冊薩摩亞公司]人社部勞動保障研究院院長劉燕斌在會上提出,相應省份應調整失業險繳費費率或擴大失業險使用范圍。
養老保險結余處在合理區間
報告稱,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系數為1.5274,基本處于合理區間。換言之,這是指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夠用1.5年。褚福靈表示,結余夠用1至2年,屬于較為合理的區間。一方面結余太多說明百姓繳費負擔較大;另一方面如果結余過小,遇到支出增多等問題時會缺乏應急的機動性。
但各地區養老保險基金結余系數差距明顯,最高省份的養老保險基金結余系數為4.0656,即能用4年多;最低省份的養老保險基金結余系數為0.5613,只能用半年多。這表明在養老保險基金結余方面存在不均衡的問題。
失業保險結余各地差距顯著報告指出,[薩摩亞公司注冊]全國失業保險基金結余系數明顯偏高,各省份差距懸殊。2011年,全國失業保險基金結余系數5.1764,意味著結存量夠未來5年用,明顯偏高。最高省份結余系數達30.2476,足夠再用30年;相比之下,最低的上海,結余系數為1.7328,處于運轉良好的區間。在全國31個省份中,失業保險基金結余系數超過10,即失業保險基金能使用至少10多年的省份共有11個之多。
人社部勞動保障研究院院長劉燕斌在會上指出,[薩摩亞注冊公司]這一問題說明有些地區的失業保險結余已經不再是太高的問題,而屬于畸高范疇。說明相關地區的失業保險政策已經不太適應于現狀,應該加以調整了。劉燕斌建議,相關地區應調整失業險繳費費率,或者擴大失業險的使用范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