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今日將與內地簽署第10份CEPA補充協議,進一步推動粵港產業互補及擴大先行先試措施;據悉其中一個最重要的政策措施是中港兩地基金互認,[注冊離岸公司]本港零售基金首階段將可以在廣東省銷售。
基金互認是指允許在對方注冊的基金向本地居民公開銷售。中港兩地證監會今年初成立小組研究基金互認安排,目前已進入第二階段的討論,針對確認標準,研究哪些產品可以來港和進入內地銷售;該政策被納入CEPA補充協議十的框架內,意味廣東省將成為試點區域,廣東將是首階段香港零售基金在內地銷售的范圍。
據悉,監管機構期望今年內完成研究工作,明年得到中央為政策“開綠燈”。香港證監會早于2009年提出兩地基金互認的概念,但實際工作今年才起動,現正就在內地銷售的“獲認可香港基金”和在香港銷售的“獲認可內地基金”下定義。
參考人民幣貿易結算、“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等政策,中央都采用試點方式,當政策運行暢順后再擴大試點范圍。香港過往曾分別于臺灣和澳洲就基金互認安排合作,惟內地從沒有相關經驗。
據了解,互認安排的原則是兩地參與者獲得對等待遇,[注冊香港公司]從內地的角度,內地金融機構的產品可以在港銷售,而香港的產品則可在全國銷售,接觸面較廣,似乎對本港金融機構較有利;基于風險可控的原則,首階段的銷售網限制于廣東省,是相對合理的做法。
券商覬覦龐大商機
雖然互認安排的細則還未出臺,但往內地銷售的產品必須在港注冊,已成為市場共識,香港基金業界早于一年前已著手籌備,例如全球最大資產管理公司貝萊德(BlackRock)剛于上月獲證監會批準發行該行首批本港注冊零售產品,并期望年底前推出第二批。市場傳出,德盛安聯、富蘭克林鄧普頓、東方匯理資產管理等,都積極籌備“香港制造”的基金平臺。
截至今年6月底,1845只證監會認可基金產品當中,只有318只在港注冊。截至2012年底,香港基金管理業務總資產達到12.58萬億元,打破2009年10.09萬億元的紀錄。
另一方面,[香港公司注冊]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昨天在廣州出席博覽開幕禮致辭時表示,過去10年,香港與內地簽訂了9份CEPA補充協議,令協議涵蓋的服務領域,由最初18個增加至48個,共推出近400項政策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