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港媒報道,為加強對保險業的監管及進一步提高對投保人的保障,港府昨提出成立獨立于政府的保險業監管局建議,賦予該局調查及懲罰權力,并統一向保險從業員發牌。對銀行保險業務的銷售監管,則授權予金管局負責。有業內人士估計,政府是次出手,除銳意整頓不良銷售手法,加強客戶保障外,同時也為全民醫保鋪路,讓市民更易接受全民醫保。消委會及保險聯會對建議表示歡迎。
現時本港保險業監管分散由多個不同機構負責,如財庫局轄下的保監處負責保險公司的財務及營運;保險從業員的發牌及操守則由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及香港保險顧問聯會處理;假如投保人對索償被拒不滿,或認為賠償金額不足,則要向保險索償投訴局投訴。
此外,消委會也接受市民的投訴。為統一監管,財庫局昨發布的“建議成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諮詢文件,展開為期三個月的諮詢。
看齊國際 加強對投保人保障
文件指出,現時保險業靠業界自我監管,有利益沖突之嫌,而現時三個自我規管機構,包括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香港保險顧問聯會及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由于所持的處理及紀律處分準則不一,加上不合國際一貫做法,故建議成立獨立于政府的保監局,替換現時的保監處。
財庫局局長陳家強昨表示,保監局主要規管保險公司及保險中介人,獲授多項權力,包括對受規管機構進行調查、施加監管罰則及提出檢控等。此外,保監局還會負責處理所有投訴及中介人的牌照,換言之,即現行6.8萬的保險從業員,包括保險代理、保險經紀、中介人須重新領牌。至于上述三個自我規管機構,則可繼續保留,建議可循推廣保險業、舉辦培訓課程及訂定守則等方向發展。
他認為,成立保監局可與國際標準看齊、統一業內的處理及紀律處分準則之外,還有助加強對保險公司及中介人的規管及對保單持有人的保障,促進市場創新及維持競爭力,以及提高消費者對保險業的信心。
政府發言人補充,三個自我規管機構于09年共收到1086宗投訴,08及07年分別為857及802宗,有上升趨勢,但發言人強調并非因此而成立該局,而是于多年前已有計劃并經過審慎考慮。
羅少雄:處理投訴更有效率
對于政府是次出招監管保險業,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估計,可能與推行全民醫保有關,先做好“打底”工作,并指成立保監局可以更全面及容易監控業界。“以前市民要投訴,或涉及多個機構及部門,如今集中處理會更有效率,而且建立權威性,對推出全民醫保有利。”不過,他擔心日后為支持該會運作,須向保險公司及保單持有人征收額外費用,加重業界及消費者負擔。
保險業聯會發言人表示,對政府是次建議持開放態度,認為任何對業界長遠發展有利、令市民增加信心及提高業界認受性的建議,原則上是會支持的。此外,消委會亦支持建議,認為比業界自我監管更有認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