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論
認為計劃經濟中,金融是計劃工具,市場經濟條件下則是宏觀調控手段,強調了金融的功能,卻忽視了其作用的主動性和先導性。金融媒介論的金融概念則認為金融是媒介經濟運行的虛擬系統,同樣是注重了功能,卻忽視了金融自身的獨立性。這些定義均沒有意識到金融“實際上是財產(Property)的借貸或財產的跨時(Intertemporal)交易活動”(江春,1999),“‘金融’就是信用轉讓”(汪丁丁,1997)。僅依此形式化的定義是難以把握農村金融的理論內涵,并進一步透視出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關系原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