兌付危機中,工行和中誠信托互相扯皮,中誠信托認為是通道業務,工行負主要責任,但工行并不認可對方的說法。
如市場預期,[注冊新西蘭公司]中誠信托誠至金開2號不得不延期兌付。
當前的解決方案是延期15個月,在延期期間,受益人的預期收益率(10%左右)仍按信托文件執行。但到目前為止,無論是中誠信托還是作為推薦方和代銷行的工商銀行(簡稱工行)都未承諾投資者將會到期后得到本金。
這是款投資礦業的信托產品,于2011年7月26日成立,2014年7月25日到期,募集資金為13億。中誠信托運用信托資金對山西新北方集團有限公司進行股權投資,由新北方公司將股權投資款用于煤礦收購價款、技改投入、洗煤廠建設、資源價款及受托人認可的其他支出。
對于誰該為該項信托計劃剛性兌付負責時,中誠信托接受《投資者報》記者采訪時書面回復稱:“該計劃為通道業務,作為項目的推薦方和代銷方,銀行應該負擔主要責任。”
中誠信托補充道,在產品收費上,工行遠遠高于中誠信托,一個信托計劃涉及的信托機構和推介機構等,應按照其擔當的角色甚至取得的收益來劃分相應的責任。
對于上述指責,工行并不認同。工行在給《投資者報》記者發來的回復中稱,該項目是中誠信托自主盡調、自主審批設立、主動爭取、自主管理的,并非所謂的銀行通道業務。相關情況已得到融資人的證實。
關于當前的處理情況,中誠信托表示,目前公司方面正督促新北方公司推進下屬煤礦的整合進程和相關手續的辦理,推動企業恢復經營生產,并將繼續積極尋找意向受讓方,聘請專業中介機構參與,力爭15個月之內完成信托財產的處置變現工作。
但有人分析認為,相較誠至金開1號有第三方接盤以兌付投資者,誠至金開2號在營業執照等證件未齊全的情況下被接盤的難度更大。
雖然信托計劃延期,[新西蘭公司注冊]但對于投資者來說,延期15個月太漫長,而延期后并未保證“剛性兌付”。
中誠信托對《投資者報》回復稱,延期是信托文件明確約定的情形。
來自珠海誠至金開2號的投資人陳先生對《投資者報》說:“延期15個月有點霸王條款,在中國的信托行業中也算開了先例。”
而這一信托計劃在發起、執行過程中也遭到多方質疑。中誠信托書面回復本報,表示在信托計劃執行過程中并非未盡其責任,皆“事出有因”。
造成該信托計劃延期的原因是,新北方公司旗下的五座煤礦有四座三年中都未取得營業執照,而記者看到,該信托計劃的推薦資料曾顯示,“最遲于2011年底取得新營業執照”。
對于三年未辦下營業執照,中誠信托著重強調其中的重要原因是“審批緩慢”。
但有投資者質疑,項目在成立一年后,已經出現經營困難,卻沒有給投資者提出足夠的風險警示,詢問投資者的意見及時啟動風控機制。
中誠信托稱,在2012年煤價大幅下跌,市場持續低迷時,因偉華集團與新北方公司原股東簽訂了《股權轉讓框架協議》、《保證合同》等為信托計劃增信,所以信托計劃得以持續。
還有質疑稱,在股權投資期間,中誠可派相關人員進入北方集團經營層,對經營計劃、資金使用、成本預算進行管控。
對此,中誠信托稱,[新西蘭注冊公司]在改組了新北方公司的董事會后,就向新北方公司派駐人員跟蹤下屬煤礦的整合進度,與監管銀行工行共同監管每筆資金的對外使用。此外,中誠方面也曾加快推動新北方公司與某國有煤炭企業的二次整合工作。
即使面對諸多質疑皆“事出有因”,即便在工行作為推薦方,該信托計劃涉及的煤礦在采礦證、營業執照等6證未齊全的情況下匆匆上馬“融資”,中誠信托亦未能逃脫被指“項目審查寬松,未做好盡職調查”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