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商務部網站公布了對原產于歐盟的進口碳鋼緊固件反傾銷調查的最終裁決,決定自今日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有關規定,對進口自歐盟的該產品征收6.1%-26%不等的反傾銷稅,征收期限為5年。
早在2009年12月23日,商務部已發布初裁公告,認定原產于歐盟的進口碳鋼緊固件存在傾銷,并決定對該產品采取保證金形式的臨時反傾銷措施。同月29日商務部正式發布立案公告,決定對原產于歐盟的進口碳鋼緊固件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經過調查,調查機關于昨日最終認定原產于歐盟的進口碳鋼緊固件存在傾銷,使得我國的相關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據悉,碳鋼緊固件是碳鋼制的用于緊固連接的機械零件,適用于汽車工業、電子產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