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0日從中國商務部獲悉,自2010年8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智利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關于服務貿易的補充協定》(即中智自貿區服務貿易協定)開始實施。
據了解,中智兩國于2008年4月13日簽署了上述協定。根據該協定,中國的計算機、管理咨詢、房地產、采礦、環境、體育、空運等23個部門和分部門,以及智利的法律、建筑設計、工程、計算機、研發、房地產、廣告、管理咨詢、采礦、制造業、租賃、分銷、教育、環境、旅游、體育、空運等37個部門和分部門將在各自WTO承諾基礎上向對方進一步開放。
中國商務部國際司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協定的實施將有助于兩國進一步相互開放服務市場,增進優勢互補,提升國際競爭力;有助于改善投資環境,創造商業機會,降低交易成本,為兩國企業和人民帶來更多福利;也將有助于推動兩國各個領域的全方位合作,拓展合作領域,提高合作水平,促進兩國全面合作伙伴關系的深入發展。
自1970年建交以來,中智兩國一直保持著良好、穩定的雙邊關系。2005年11月18日中智簽署《中智自由貿易協定》(主要包括貨物貿易),并于2006年10月1日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