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快到期了,[怎樣在青島注冊香港公司服務]我才發現合同上竟沒寫投資期和預期收益率!弊蛉,市民李先生向記者求助稱,萬一到期后產品不能按時贖回或是達不到預期收益率,自己該怎么辦?
今年3月,李先生在一家國有銀行網點購買了一款票據類理財產品。“推銷產品的理財經理口頭介紹,這款產品投資期半年,預期年化收益為5.1%!崩钫f,自己隨后投資5萬元購買了該產品,并與銀行簽訂了理財產品購買合同,但由于內容較多,當時并未認真閱讀。
“前幾天,我突然想起來產品下個月就要到期了,為確定準確贖回日,便翻出合同仔細看了一遍!崩钕壬f,這一看不要緊,卻發現合同中只有產品名稱、類型、風險提示等,產品投資期和預期收益率這兩項重要內容均未寫明。
為此,李先生專門找到當初推銷產品的理財經理,對方也未解釋理財產品購買合同“殘缺”的具體原因,只是告訴他產品到期后會電話通知,資金也會直接轉入銀行賬戶,讓他不用擔心。盡管如此,李仍心存顧慮:要是產品投資期滿后,銀行不讓贖回,或是到期后沒達到理財經理當初口頭承諾的收益率,由于合同中沒有依據,自己豈不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他不明白,合同中不寫投資期和預期收益率,到底是銀行無意之過,還是有意為之。
部分產品不得宣傳預期收益率
“監管部門有要求,部分理財產品確實不得宣傳預期收益率!币粐秀y行理財師告訴記者,2008年,由于理財產品零負收益事件頻發,銀監會發文要求,對于無法在宣傳和介紹材料中提供科學、準確的測算依據和測算方式的理財產品,不得在宣傳和介紹材料中出現“預期收益率”或“最高收益率”字樣,并在合同中醒目位置揭示風險,說明最不利的投資情形和投資結果。
他坦言,由于很多投資者購買理財產品時最看重的就是收益,有些理財產品雖然不得在合同中提及預期收益率,但理財經理通常都會口頭告知收益率,這也是投資者在合同中見不到口頭承諾收益率的原因之一。
遇“殘缺合同”可補充產品說明
民生銀行濱江支行國際金融理財師詹丹英稱,多數情況下,理財產品購買合同中都會寫明預期收益率和投資期,但也有一些持續發售的同類產品,投資期長短不一,預期收益率也不盡相同,因產品發售頻繁,不可能每期產品都單獨印制合同,所以投資期和預期收益率會空缺,通常由理財師手寫注明,或是寫在每一期的產品說明內,附在合同中。
她建議,[怎樣在廈門注冊香港公司服務]投資者若擔心合同中無投資期和預期收益率導致不能按時贖回,可要求銀行補充一份寫有相關內容的產品說明,但需要提醒的是,預期收益率都不能等同于存款利率,無法保證百分百實現,投資者應有心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