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4月10日下發《信托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實施辦法》)涉及信托公司股權再融資,包括IPO、掛牌新三板及借殼上市的條件,此為官方文件首次予以明確。
單從盈利情況來講,[瑞豐德永在港注冊公司服務]超半數信托企業符合上市條件。但因政策落地、行業風險等問題,業內專家稱年內難出現IPO個案。
受信托行業信息披露不足,風險難控以及主營業務模式不清晰等問題影響,監管部門對信托公司上市持非常謹慎態度。迄今,68家信托公司中除了陜國投和安信信托兩家上市之外,其他均無緣資本市場。
兌付危機、融資壓力劇增成為信托公司當前揮之不去的陰霾,《實施辦法》無疑為其打開一扇窗。多位信托公司管理層表示,信托公司借上市實現凈增本增加,能夠促進信托業合理有序的發展,提升龍頭信托的行業競爭力和創新能力,利好行業發展。
但從實際情況來講,多數信托公司表示年內恐怕難有信托公司能夠實現IPO。
從當前信托行業發展來看,上市門檻并不高
除了安信信托、陜國投這兩家上市信托外,根據信托業協會的數據顯示,另外66家信托公司2011年至2013年的年報信息顯示,其中有41家信托公司,連續3年累計凈利潤超過10億元,占到信托公司總量的61%。
銀行間市場的數據顯示,已有49家信托公司發布了未經審計的2014年財報,其實現凈利潤總額429.89億元。2014年排在前十四名的信托公司,均實現當年凈利潤超過10億元,達到IPO要求。而能夠跨越累計年凈利潤10億元這道門檻的信托公司則更多。
如果僅從3年連續盈利來看,針對信托公司IPO條件并不算高,超過半數公司可達到。
而《實施辦法》對信托公司借殼上市或者掛牌新三板的要求更低,大部分公司可以輕松跨過。這與管理層此前表態鼓勵信托公司上市擴大資本金態度契合。
多位信托公司管理層人士表示,《實施辦法》將利好信托行業,上市開閘有利于公司凈資本增加,化解相關行業風險,促進信托業合理有序的發展、并提升龍頭信托的行業競爭力和創新能力。
當然業內也有不同聲音,某信托公司投資總監直言,信托公司作為受政策影響大的機構,上市對于其當前業務發展來看不是好事,很多東西見不了光,所以某些公司并不會立馬選擇上市,需要有一段時間業務轉型調整期。
年內恐難出現IPO個案
自上世紀90年代安信信托、陜國投上市之后,信托公司一直無緣資本市場。去年長安信托曾向證監會遞交過新三板申請,但是最終未能成行。
此外,中海信托也曾申請IPO,中信信托、江蘇信托、北方信托等公司寄希望于借殼,最終均以失敗告終。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安壽輝認為,信托業務在我國開展的時間不長,主營業務模式不清晰,商業模式不穩定,業務變化多,風險控制能力有待檢驗和加強,使得監管層此前對信托公司上市不認可。
雖然政策利好,但是信托公司上市并非易事。對大多數信托公司而言,有國有資產背景或是地方政府控股,短期內上市還是有一定的困難。
此外,信托公司主營業務不明晰,以及由此帶來的風險是上市的難點之一。華寶證券2014年信托行業研報分析,由于存在交叉違約,使得信托公司債務風險聯動性大大增強。
當一個違約事項發生時,就會觸發多米諾骨牌效應,其他違約事項也將一塊引發。
一位信托行業人士表示,除改制、業務模式和風控難點之外,從時間上來講,《實施辦法》意見征集將持續到5月10日,此后正式法規下發則還需要時間,法規正式落地后,信托公司向當地銀監局提出申請,銀監局受理后3個月內作出決定,“年內恐怕難以出現上市個案。”該業內人士稱。
上市門檻不高半數公司可過
去年銀監會下發的“99號文”余溫還在,《實施辦法》以征求意見稿的形式打破信托行業的無法規現狀,并且從注冊資本、分類經營到公司再融資條件、監管標準給予明確規定。
監管層對信托公司上市明確表態“一石激起千層浪”,引起業內嘩然。
根據《實施辦法》,信托公司申請IPO應具備的主要條件包括:最近1個會計期末凈資產不低于10億元;最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且3年累計凈利潤不低于10億元;公司具有良好的成長性,業務在行業內具有一定規模和競爭力,有明確的市場定位,且在主營業務中至少有一項主要業務指標(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資產規模、營業收入、凈利潤、凈資產收益率等)最近3年在行業內排名前15名;連續兩年監管評級為發展類以上;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記錄;信托公司的主要股東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誠信記錄,資信良好,最近兩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記錄等。
申請借殼上市和新三板上市的信托公司要求則相對寬松,[瑞豐注冊香港公司服務] 主要包括公司財務狀況良好,最近1個會計期末凈資產不低于10億元;最近3個會計年度至少兩年盈利,且3年累計凈利潤不低于5億元;公司具有良好的成長性,業務在行業內具有一定規模和競爭力,有明確的市場定位,且在主營業務中至少有一項主要業務指標(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資產規模、營業收入、凈利潤、凈資產收益率等)最近3年期間有兩年在行業內排名前3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