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資管背景下,規模突破14萬億元的信托業不得不重新審視自己的定位。北京信托董事長李民吉在由上海證券報社主辦的“2015中國信托業峰會”上指出,信托業轉型目標一是成為更強大的資本中介,二是成為更全面的財富管家。
李民吉透露,[安圭拉公司注冊]根據北京信托和波士頓咨詢研究發現,在不考慮設立信托業保障基金的影響的情況之下,未來五年信托行業資產規模年均增長率可能放緩至11%到18%,隨著利率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存貸款利率向均衡靠攏,銀行未來在投資端將開放更多的權限。券商、基金、保險等金融部門,可通過資產管理計劃或子公司等方式與信托業形成正面競爭,信托制度紅利有可能演化為普惠而非信托業獨享。
因此信托業轉型是大勢所趨,人們經常把信托公司稱為私募投行、實業投行或者廣義投行。
李民吉表示,考察國際領先的投資銀行,大體存在全能巨人型、對沖基金型、高級訂制型、關系專家型、顧問專家型和通用服務提供商六種業務模式,信托公司應根據規模大小和價值來源在這六種模式中作出選擇和組合選擇。
“信托公司轉型的目標,第一是成為更強大的資本中介,強化結構性融資實力,逐步建立更廣泛的投資銀行能力,提供綜合化融資解決方案;二是成為更全面的‘財富管家’,夯實高端客戶基礎,成為超高凈值客戶首選的財富管理專家。”李民吉說道。
目前,監管當局正在著手制定《信托公司條例》和《信托公司行政許可辦法》,有關轉型的討論意見基本上都反映在征求意見稿中,包括一些新的重大利好,包括設立專業子公司、證券承銷業務、股指期貨業務、受托境外理財業務、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業務、建立信托產品登記制度、建立信托產品流通市場、發行金融債券和次級債券、固有資產投資和租賃業務、同業拆解業務以及許可信托公司IPO、新三板和買殼上市。
李民吉認為,這些長期困擾信托公司發展的制度規范和經營權限有望在《條例》和《許可》中得到落實,信托公司容易明確轉型的方向和定位。
諸如信托產品登記和流通制度對化解和緩釋剛性兌付有重大幫助;同業拆借和發行金融債、次級債對解決信托公司流動性和二級資本來源找到了出路;恢復固有資產投資權限有助于信托公司更好地開展股權類業務并且為以盈利補充資本來源增添新的渠道;受理境外非準化理財業務更適合發揮信托公司資產管理和財富管理優勢,幫助國內高凈值客戶配置境外資產和實現中國資本有序輸出;而允許信托公司上市更能激發信托行業做大做強,充實資本實力,提高抗風險能力,在提高信托公司透明度的同時,借助市場力量進一步確認信托公司的盈利模式。
“舉例來說,[注冊加拿大公司]現在一些業務中信托公司只扮演通道的角色,我認為這是貶低信托公司自有價值,信托公司應該發揮信托行業本身的優勢,我們的優勢一定不在標準化產品上,標準化產品是非市場化的,信托的優勢在非標產品上,非標產品有大量的市場需求,信托公司靈活的制度優勢和資源更擅長于做非標產品。”李民吉說道。